律師說法
離婚協議合法。只要是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雙方簽的離婚協議出自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願、內容也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就合法有效。協議經過雙方簽名確認後,在辦理離婚手續之後生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係。相關閱讀: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中應當對於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以及撫養權等問題作出約定。離婚協議可以進行公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