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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好心收留哥哥一家,不料一住就是30年,哥哥:給我25萬,我就搬走!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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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25萬,就從你家搬走!」 1987年,北京馬少明好心收留無家可歸的哥哥一家,不料,這一住就是30年,最後還被哥哥索要巨額25萬搬家費。
到底是怎樣的厚臉皮才可以說出如此無賴的話?兩家人背後到底又有怎樣的恩怨糾葛。

1979年,馬少明一家通過拆遷在北京市西城區分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在馬家兄妹四人中,大哥已經結婚搬離,二哥馬少榮因為知青下鄉的原因戶口已遷出北京。分房子時,戶口本上只有老父親、馬少明和妹妹三人。
然而,小妹不久後也要出嫁,馬少明一家自然就搬進了這套房子裡,為父親養老。
1987年,在鄉下當知青的馬少榮一家回京,因為戶口暫時還沒遷回來,一家人沒有固定的住所。他們只能暫時投靠老父親。
看著二兒子一家回來半年都沒有安定下來,老父親心裡很著急。馬少明看在眼裡急在心裡,他不忍心看著二哥一家為了住處四處奔波。於是,顧念親情的他主動提出讓二哥他們一家搬來一起住。
然而,他並沒有想到,這一住就是30年。

其實,二哥馬少榮之前和岳父一起出資在牛街買了一套房子,當時岳父承諾,將來房子會留給他。
有了岳父這個承諾,馬少榮也就放棄了外出租房的念頭,一直都和弟弟一家擠在一起生活。
2004年老父親去世,在臨終之際,他留下了口頭遺囑,將這套房子留給了馬少明。雖只是口頭遺囑,但是全家人都默認了這套房子屬於馬少明。
後來,為方便報銷取暖費,馬家兄妹四人商議後決定將房子的承租權變更到馬少明的名下。幾年後,根據相關政策,馬少明自己掏了三四萬塊錢,將原先的承租房置換成了產權房,落戶到自己名下。
在辦理這些手續的過程中,由於變更不需要其他家庭成員簽字,馬少明便沒有徵求哥哥馬少榮的意見。
然而,2015年的一件事情讓情況發生了變化。這一年小區房子要進行加固改造,所有住戶都要搬出去。馬少明覺得這是一個機會,他希望哥哥一家能夠徹底搬走。
他向哥哥表達了自己的想法,但遭到了拒絕。馬少榮認為自己有權在這套房子裡居住,畢竟他已經住了30年。而馬少明則更覺委屈,自己好心好意讓哥哥一家居住,現在不僅賴著不走還倒打一耙。
馬少明無奈之下,聯繫了大哥和小妹,希望他們能出面調解,讓二哥一家早日搬出去。他對哥哥表達了自己的誠意,願意支付10萬塊錢作為搬家補償。原本以為二哥會痛快地答應,沒想到他卻一口回絕了。
馬少榮心中一直有一個執念,那就是等待岳父兌現承諾,將牛街的那套房子留給他。然而,岳父還在世,房子目前無法入住,而出去租房又太折騰。因此,無論大家怎麼勸說,他都堅決不願意搬離弟弟的房子。
就在雙方堅持不下的時候,馬少榮的岳父又修改了遺囑:牛街的房子留給了自己的小兒子。原來當初馬少榮岳父病重,想要得到女兒的照顧,但是二嫂翟女士居然不聞不問。岳父一怒之下就取消翟女士的繼承權。
苦等了13年,結果房子沒了,放誰身上都接受不了。看著日漸增長的房價,二哥馬少榮是悔不當初。
原本的指望沒了,就更不可能輕易放棄眼前三弟家這唯一的房子了。
馬少明忍氣吞聲了30年,他無法再忍受這樣的生活。他已經老了,難道還要和哥哥一家住一輩子嗎?他決定通過媒體來幫助自己調解此事。
然而,馬少榮並不示弱。他聽到弟弟要趕他走,竟然張口索要25萬元的搬家費。
在媒體的調解下,馬少明和馬少榮終於坐下來談判。經過一番解釋,馬少榮才明白從法律上和道德上,這套房都沒有他的份。於情於理,馬少明都不該給他支付搬家費。
在媒體的見證下,兩家人最終達成了一致:馬少明付給哥哥15萬元的搬家費,而馬少榮必須在一個月內搬離。
這場兄弟相爭的戲碼終於落下了帷幕。
馬少明和馬少榮的故事,揭示了一個殘酷的事實:在利益面前,血濃於水的情感似乎不堪一擊。在物質利益的誘惑下,人們往往容易迷失自才我,忘記了珍惜和維護那些正無價的情感。
這場兄弟相爭的戲碼也提醒我們,親情是我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在追求物質利益的同時,我們不能忽視對親情的維護和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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