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保底用工合同(通用3篇)

2023年11月14日

- txt下載

保底用工合同(通用3篇)

保底用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其開發的小區商品房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銷售範圍
  小區面積約平方米(以政府核定的面積複審報告為準)。
  二、銷售價格
  小區甲方同意按保底均價元/㎡委託乙方全權銷售,乙方在保底均價的基礎上提取1.5%作為銷售佣金;實際銷售均價超出保底均價後,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 _________________2分成。
  三、銷售佣金提成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乙方銷售佣金稅收由乙方以現金方式返還甲方(從銷售佣金中扣除)。
  2、如乙方讓價低於均價的,乙方自行補齊讓價部分,並從當月佣金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讓價低於均價的,乙方按實際銷售額底價提取1.5%的佣金,讓價部分由甲方承擔。
  3、當月銷售佣金結算表由乙方在銷售當月月底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次月5日前審核完畢,並將佣金提取給乙方(乙方開具收據)。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提供商品房合法銷售文件資料,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等。2、購房合同蓋章,開具收房款收據;待售房款全部到位(含已辦完的按揭)後,按實際購房金額開具正式發票。
  3、現場提供房屋作為售樓部供乙方使用。
  4、保證本協議約定的商品房均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在代理銷售期間,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銷售房屋,應算作乙方銷售業績,並按時付給乙方的銷售提成費用和超出底價部分的分成款項。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保底用工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重事機動車輛註冊、轉移、變更等業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
  (四)_____________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
  1._____________
  2.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法規教育和車輛構造基本知識、二手車交易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車管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要求,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信譽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和辦理違法違規事項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 鄉鎮(社區)
  乙方: 專職委員,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省殘聯《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實施意見》(黔殘聯„20xx‟45號)等文件精神,為了加強鎮寧鄉鎮(社區)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解決有人為殘疾人辦事和促進殘疾人就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被選聘為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行三年一聘,優勝劣汰、能出能進的動態管理法。
  三、乙方待遇:工資待遇以崗位補貼形式發給(由縣殘聯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每月1400元,其中基礎工資1000元、浮動工資400元;“五險一金”等保障性待遇由甲方負責為乙方繳納。
  四、乙方的工作職責
  1.乙方由所屬鄉鎮政府、鄉鎮(社區)殘聯領導和管理,協助鄉鎮殘聯和社區殘協開展殘疾人工作;業務服從縣殘聯指導。 2.密切聯繫並掌握轄區內的各類殘疾人,對轄區內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狀況及需求,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建檔立卡;聽取意見、反映心聲,積極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
  3.積極向殘疾人宣傳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殘疾人思想政治工作,倡導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精神,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自覺履行公民義務,調動殘疾人積極性。
  4.積極配合本鄉鎮殘聯和社區殘協做好殘疾人生活保障、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維權、辦證和文體活動等方面的服務工作。 5.按時參加各級殘聯的工作會議和培訓,定期彙報工作情況,及時完成各級殘聯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6.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保守本單位的工作業務秘密,如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可根據情節輕重,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酌情處理。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在崗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選聘條件的;
  2.嚴重違反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聘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期間屬於客觀原因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用無法履行,經甲、乙方協商不能變更聘用合用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聘用合用期滿,或鄉鎮(社區)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聘用關係自行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解決待遇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十、甲方對乙方每年務必進行考核評議
  1.鄉鎮(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實行定期考核評比制度。甲方按照殘疾人專職委員職責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考評。考評時間安排在聘用期間每年年終的最後一個月進行,採取年度工作自我總結,鄉鎮(社區)幹部、群眾評價,考評小組綜合考評等方式綜合評定。
  2.考評內容分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主要是工作態度、履行職責、工作實績、自身形象和群眾滿意程度,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3.甲方考評組根據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德、能、勤、績及測評結果等情況,確定優秀、稱職、不稱職檔次依此確定專職委員是否能夠勝任工作。對工作積極、成績顯著、能夠勝任的專職委員,上級縣殘聯按照有關規定,適時予以表彰獎勵,申請聘期滿後繼續聘用;對工作不力,不能勝任的專職委員,按規定予以及時解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有相牴觸的,按新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上報縣殘聯辦公室和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各一份(備案)。
  十三、本聘用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效。
  甲方:鎮寧自治縣 鄉鎮(社區)(蓋章)
  鄉(鎮)長(簽字):
  社區主任(簽字):
  乙方:專職委員(簽字):
  年 月 日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