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事故責任劃分應有何標準
醫療事故責任劃分標準如下: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二、醫療事故由醫生個人承擔嗎
不是,由醫療機構承擔。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除了醫療機構要承擔醫療事故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以下法律責任: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
三、醫療事故糾紛賠償標準
提醒您,醫療事故糾紛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護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
10.宿費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
11.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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