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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經營合同7篇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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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作經營合同7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合作經營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a: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b: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c: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d: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營班子(a、b、c、d)
  為共同發展,股東a、b、c、d在設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的基礎上,決定同時聘請以a為主組建的經營班子營運___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股東和經營班子的權利、義務,甲方和乙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公司的運營模式
  1.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負責制。
  1.2 公司的經營班子是指總經理以及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副總經理。具體是指a、b、c、d.
  1.3 公司的股東與經營班子稅後利潤的分成按下列方式操作:
  1.3.1 依法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積金後的稅後利潤餘額,股東享有________%,經營班子享有30%;
  1.3.2 公司設立後三年內,股東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金額按股東出資比例全部轉增註冊資本,經營班子按1.3.1 分得的________%部分中,不少於________%必須轉增註冊資本,另剩餘的不多於________%可提取現金,作為經營班子獎勵;
  1.3.3 公司股東必須以股東會形式形成決議以確保經營班子和股東應得利潤轉增註冊資本後獲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相應的公司章程的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也必須於每個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二十日內修改執行完畢。
  1.4 凡股東會按未通過1.3.3 決議的,本協議可代替作為股東會決議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相應的公司章程修改、股東的增加和變更。
  二、 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的特別權限
  2.1 為維護公司的穩定和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公司經營班子中總經理除享有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權限外,還可根據如下條款行使總經理特別職權:
  2.1.1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不高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內,有權自主決定;
  2.1.2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但低於公司註冊資金總額________%的幅度時,應在獲得董事長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2.1.3 總經理審批費用開支時,凡單筆費用開支在超過公司註冊資本金總額5%的情況下,在獲得董事會同意後方可審批決定。
  三、 其它條款
  3.1 在聘任期內,公司不得無故解聘總經理、副經理。若需解聘總經理、副經理,需經董事會3/4以上董事同意。
  3.2 凡公司經營性虧損造成公司凈資產減少________%時,總經理必須及時通知董事長召集董事予以討論,並制定經營補救方案。
  3.3 公司經營班子有義務和責任全力維護股東資產的保值與增值,公司股東必須保證公司經營班子的正常運作。
  3.4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致同意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3.5 本協議一式捌份,甲方股東各執一份,乙方經營班子成員每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後在公司成立後即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經營班子簽名:
  a :_____________ a :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 d :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_占地約__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_畝,代征道路面積_______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頻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進場開工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___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逾期___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____%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_____% =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_______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_______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 項目合夥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夥經營範圍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 雙方的出資應於 年 月 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並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 元(大寫 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甲方享有 % 盈餘,乙方享有 % 盈餘。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夥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 % 債務,乙方承擔 % 債務。
  六、入伙、退夥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夥不利時要求退夥;任一方若退夥,應在 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並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夥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並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2


  甲方:
  組織機構代碼:
  住址:
  郵編:電話:
  乙方:
  組織機構代碼:住址:郵編: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決定共同組建成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並就「_」項目的協作生產、市場推廣和銷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雙方投入內容及時間:
  (1)乙方擁有的「_」專利,該專利的專利號為:_,申請日為_。
  (2)乙方以上述有自己署名的專利技術入股,與甲方共同成立一家新公司。
  (3)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間,上述專利技術要評審,要作價,為原所有人所有,雙方以共同組建成立的公司名義對外進行招商引資。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任董事長,對外開展業務。
  (2)辦理新公司的申請批准,負責向有關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註冊商標等事宜。
  (3)辦理生產許可證及產品註冊證的申報等事宜。
  3、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新成立的公司中為常務副董事長兼生產、研發負責人,需簽訂任命書,以任命書為準。
  (2)與甲方共同享有決定研發人員的聘用及制定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獎懲辦法的權力。
  (3)與甲方共同享有財務權(只有雙方共同簽名,方能進入財務,缺一不可)、核算權、經營銷售權、發展方向決策權共同經營公司;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公司帳冊及經營情況;與甲方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4)負責解決生產過程中所出現的生產技術問題。
  (5)與甲方協商解決與產品定位有關的數據。
  (6)擁有浙江省的分銷權。
  4、股權分配:
  (1)甲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擁有50%股份。
  (2)乙方在新成立的公司中擁有50%股份。
  (3)雙方擁有利益均等,分紅制採用每半年分紅一次,稅後的利潤按甲方50%,乙方50%分配。
  5、技術所有權及技術保密事項:
  (1)在公司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可以公司名義共同使用上述專利技術。
  (2)自即日起及公司合作期間,乙方保留與第三方進行關於上述有自己署名的專利的合作的權利。
  (3)如因故解除協議合同後,上述專利技術歸原所有人所有,另一方不得再使用進行生產銷售等活動。
  (4)甲、乙雙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有共同保密上述專利技術的責任,都不得將有對方署名的專利技術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6、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所負責任視同違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合同的效力;反之甲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履行協議合同內所規定的責任、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損害對方利益,也視同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及發生糾紛,雙方將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有爭議的可請合同仲裁機構調解,同時需公證處公證,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7、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同時需公證處公證後生效,並從簽訂之日起開始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由乙方保留。
  甲方:乙方:
  法人簽字:法人簽字:
  簽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簽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3


  甲方(委託人) :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託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XX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包河區煙墩街道XX社區 乙方:
  居家養老服務站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4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各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稱為:_________),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註:1、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方;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和常住住所、電話。)
  第二條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路(鄉)_________號(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公司是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均屬於合作公司的資產,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第三章 合作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五條 合作各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
  _________。(註:填報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其規模,要明確具體、用詞嚴謹規範,並與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生產場地、主要設備等相適應。應以項目立項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合作公司年生產規模
  _________。(註:含年產量、年產值、產品品種等,按投產後設計能力及以後分期發展寫)
  合作公司廠址選擇及生產經營過程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_________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准。
  第四章 投資總額、註冊資本與合作條件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註冊資本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美元,占註冊資本_________%。
  (註:1、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幣直接出資,除非能證明是在我國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合法稅後利潤;3、如果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為人民幣的話,而外方出資不便確定外幣幣種和金額時,則在境外合作方出資額後必須註明以相當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出資,按繳資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與外幣匯率折算。境內合作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如需摺合外幣,亦按繳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種貨幣,但必須是國家許可的可兌換外幣。)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其中由甲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由乙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及從境外籌措_________元;由丙方_________。(註:主要由合作外方從境外籌措解決。)
  第九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現匯_________元;機械設備(台、套)折_________元;廠房(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機械設備(台、套)_________美元;工業產權_________美元;其它_________美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美元。
  (註:出資的貨幣按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或約定的外幣。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條件,應明確提供的內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合作各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另訂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資金和合作條件分期繳付或提供
  _________。(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為:註冊資本50萬美元以下的為一年內;註冊資本51-100萬美元的為一年半內;註冊資本為101一300萬美元的為二年內;註冊資本301-1000萬美元的為三年內;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註冊登記後三個月內投入,並應投入註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註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一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申請設立合作公司、登記註冊等事宜;
  2、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築設施的手續;
  3、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註:應儘量優先聘請國內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和施工。)
  4、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
  5、協助辦理合作公司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6、協助合作公司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8、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9、協助合作公司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10、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並負責將作為乙方出資的機器設備等實物運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協助合作公司辦理在國際市場選購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合作公司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4、負責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兩方責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術、設備、原材料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所採用的技術為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為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所需設備等,可在國內外市場自行購買;合作公司在國際市場選購設備時,應有各方人員到場共同確定有關事宜,價格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水平。合作公司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材料從購買,價格由董事會審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風險虧損承擔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完稅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_________。(註: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經營虧損
  _________。(註: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
  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和臨時會議。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七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前條所述之督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挂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簽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挂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勞動管理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年。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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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錄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的有關法律、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與合作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_________勞動局備案,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作公司應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章 籌備與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方推薦,副主任名,由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註:若不需要基建或籌備時間不長,可刪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____的有關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作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以及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辦理,並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須報財政、稅務部門備案,接受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對合作公司帳簿進行審計。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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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條 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稅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外籍職工和台、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稅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開支,其剩餘部分,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部匯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條 合作公司期限為年,從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經合作一方提議,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可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範圍、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提前終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終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還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合作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公司。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公司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六十條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月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公司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5〗〖6〗〖7〗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響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四條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調解無效,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註:也可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解釋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註:若只用中文寫成,則可省略)。
  第六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註:沒有的附件請刪除)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報經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註: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六十八條 合作各方如用電報、電傳發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書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註: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34567 周記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5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夥後,其他合伙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6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合作協議書 甲方(委託人) :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
  乙方(受託人) :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濱湖家園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 1
  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包河區煙墩街道濱湖家園社區 乙方:居家養老服務站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日

公司合作經營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廣告行業及團隊優勢,共同經營一家廣告公司,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共同分享經濟利益。現就共同經營廣告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1、合夥經營的廣告公司名字為,
  2、經營場所與面積,80平方。
  3、經營項目為廣告設計製作安裝。
  4、經四方協商購買原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全部資產(電腦兩台,室內噴繪機一台,噴墨印表機一台,噴繪材料一項,物品折舊後總額為5萬元整等等)因甲方原已經經營幾年,前期投資全是甲方出資。乙方現入伙則需補給甲方 2萬 元作為合夥出資資金補償。此資金因甲方已墊出,所以歸甲方所有,不屬於公司共同財產,但公司所有的物品則屬公司共同所有。
  5、合夥期間雙方以誠信為本,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利分配:甲方占每月利潤的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5、甲方所占股份比例為25% ,乙方所占股份比例為25%,丙方所占股份比例為25%,丁方所占股份比例為25%。
  6、合夥後公司原有帳務一律歸零,小河溝村集體經濟廣告製作部必須保證公司無負債,無欠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重新記帳,合作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8、甲乙丙丁四方合夥後,四方共同經營。若需再擴大經營或更換辦公場所,增加辦公設備,則由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後,按股份比例出資進行更換。
  9、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伙人審定。
  10、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所占股份為依據,年終進行分配。
  11、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所占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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