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股權轉讓、退股兩種退出方式。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的,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東資格取得的方式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資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1.原始取得
指通過向公司出資或者認購股份而取得股東資格。
2.繼受取得
通過受讓、受贈、繼承、公司合併等途徑而取得股東資格。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讓人,善意地從無權利人處取得股票,從而獲得股東資格。
三、公司法人股東去世怎麼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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