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角度解析上市公司投資效率的提升途徑包括加強公司治理建設、進行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分析、加大政府千預的治理力度等。上市公司投資其他公司需要發公告的。
一、
法律角度解析上市公司投資效率的提升途徑如下:
1.加強公司治理建設。
2.加大政府千預的治理力度。一方面應加快政府行為的立法進程,明確各級地方政府的行為範圍,嚴格限制地方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另一方面,應改進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從而消除政府干預企業的原動力。
3.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分析。
4.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程序。
二、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需要公告。
三、
退市制度,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是指證券交易所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暫停、終止上市等相關機制以及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機制的制度性安排。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條
一、
法律角度解析上市公司投資效率的提升途徑
法律角度解析上市公司投資效率的提升途徑如下:
1.加強公司治理建設。
2.加大政府千預的治理力度。一方面應加快政府行為的立法進程,明確各級地方政府的行為範圍,嚴格限制地方政府對企業的行政干預;另一方面,應改進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從而消除政府干預企業的原動力。
3.項目投資的可行性分析。
4.建立科學的投資決策程序。
二、
上市公司投資其他公司需要發公告嗎
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需要公告。
三、
上市公司退市條件
退市制度,資本市場一項基礎性制度,是指證券交易所制定的關於上市公司暫停、終止上市等相關機制以及風險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機制的制度性安排。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條
- [1]《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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