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市衛生局、市公安局聯合制訂《關於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相關部門表示,此後任何擾亂醫療秩序行為的「醫鬧」行為,一旦被認定,當事者最重可處10日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規定
八種擾醫行為將被禁止
《通告》有效期將至2015年12月30日
《通告》稱,禁止這八項行為:任何個人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故意損壞搶奪公私財物;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非法占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醫療機構正常工作;在醫療機構內外拉橫幅、設靈堂、張貼大字報、堵塞交通等影響正常診療活動;搶奪與醫患糾紛相關的醫療證物(如藥品、器材、器械、病歷等);搶奪屍體或拒不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殯儀館及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行為。
對應處罰:情節嚴重拘5-10天
按照有關規定,對於違反《通告》的人員,將被處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時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其他規定:患者遺體及時處理
《通告》指出,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時,應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對頂進行處理;在醫療機構內就診、住院死亡患者的屍體,應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法理依據:通告據兩法規制訂
《關於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由成都市衛生局和成都市公安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製訂。近日,《通告》將會張貼至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及派出所。《通告》有效期將至2015年12月30日。
釋疑
和「醫鬧」咋界定?
警方調查醫患雙方後再定
如何界定患方是正常,還是「醫鬧」?市公安局三處法制科科長邵浩挺解釋:「患方是不是『醫鬧』,既不是醫療機構說了算,也不是衛生行政部門做主。」據了解,警方在介入醫療糾紛後,會對醫患雙方的行為都進行調查界定,對於真正有擾亂醫療行為,如打人、砸物等行為者,才會進行相應處罰。
據悉,全市多個部門還將進行兩個月的醫療糾紛專項整治行動。
遇糾紛該咋?
醫療事故可申請鑑定
遇到醫療糾紛,患者及家屬有哪些方法呢?市衛生局醫政處主任科員張志強說,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有三條途徑: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衛生行政部門調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事故鑑定結果將由多位醫學人士共同界定。」張志強稱,醫療事故是否屬實將先交成都市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界定,如果患方不服,還可向省醫療事故鑑定辦公室申請重新鑑定。也可向中華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每一類事故都有明確的賠付規定,不是任何部門可以左右的。」張志強介紹。
醫患糾紛可免費調解
金牛區試點相關費用由政府買單
目前,金牛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已正式成立,進行試點,在金牛區範圍內的醫院看診後發生糾紛,患方可將糾紛交由第三方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相關專家處理,所有費用均由政府買單。下一步,成都將逐步啟動建立此類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機構。
市衛生局醫政處電話:
新聞背景
醫療糾紛鑑定需45天有患者等不及就「鬧」
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2009年,我市經過醫療主管部門獲悉處理的醫療糾紛投訴,僅有158起,「醫鬧」解決反而成為主流。「患方如果真的認為院方在治療中存在過錯,也該通過正常途徑解決。」張志強告訴記者,正常鑑定從受理到結果出爐,應該是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大多數患方會覺得時間太長。」他說,更多的糾紛,患方選擇了「醫鬧」方式。記者李詩敏
規定
八種擾醫行為將被禁止
《通告》有效期將至2015年12月30日
《通告》稱,禁止這八項行為:任何個人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故意損壞搶奪公私財物;侮辱、威脅、恐嚇、毆打醫務人員;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非法占據辦公、診療場所,影響醫療機構正常工作;在醫療機構內外拉橫幅、設靈堂、張貼大字報、堵塞交通等影響正常診療活動;搶奪與醫患糾紛相關的醫療證物(如藥品、器材、器械、病歷等);搶奪屍體或拒不將屍體移放太平間、殯儀館及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行為。
對應處罰:情節嚴重拘5-10天
按照有關規定,對於違反《通告》的人員,將被處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同時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其他規定:患者遺體及時處理
《通告》指出,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時,應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相關對頂進行處理;在醫療機構內就診、住院死亡患者的屍體,應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法理依據:通告據兩法規制訂
《關於依法維護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由成都市衛生局和成都市公安局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製訂。近日,《通告》將會張貼至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及派出所。《通告》有效期將至2015年12月30日。
釋疑
和「醫鬧」咋界定?
警方調查醫患雙方後再定
如何界定患方是正常,還是「醫鬧」?市公安局三處法制科科長邵浩挺解釋:「患方是不是『醫鬧』,既不是醫療機構說了算,也不是衛生行政部門做主。」據了解,警方在介入醫療糾紛後,會對醫患雙方的行為都進行調查界定,對於真正有擾亂醫療行為,如打人、砸物等行為者,才會進行相應處罰。
據悉,全市多個部門還將進行兩個月的醫療糾紛專項整治行動。
遇糾紛該咋?
醫療事故可申請鑑定
遇到醫療糾紛,患者及家屬有哪些方法呢?市衛生局醫政處主任科員張志強說,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有三條途徑: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衛生行政部門調解;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事故鑑定結果將由多位醫學人士共同界定。」張志強稱,醫療事故是否屬實將先交成都市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界定,如果患方不服,還可向省醫療事故鑑定辦公室申請重新鑑定。也可向中華醫學會提出鑑定申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於每一類事故都有明確的賠付規定,不是任何部門可以左右的。」張志強介紹。
醫患糾紛可免費調解
金牛區試點相關費用由政府買單
目前,金牛區「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已正式成立,進行試點,在金牛區範圍內的醫院看診後發生糾紛,患方可將糾紛交由第三方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相關專家處理,所有費用均由政府買單。下一步,成都將逐步啟動建立此類第三方醫療糾紛調解機構。
市衛生局醫政處電話:
新聞背景
醫療糾紛鑑定需45天有患者等不及就「鬧」
記者從市衛生局獲悉,2009年,我市經過醫療主管部門獲悉處理的醫療糾紛投訴,僅有158起,「醫鬧」解決反而成為主流。「患方如果真的認為院方在治療中存在過錯,也該通過正常途徑解決。」張志強告訴記者,正常鑑定從受理到結果出爐,應該是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大多數患方會覺得時間太長。」他說,更多的糾紛,患方選擇了「醫鬧」方式。記者李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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