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必要性,小編就不多多贅述了,然而在很多時候一些勞務人員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最後導致很多勞務人員的權益受到侵犯,因此作為勞務人員在開始工作之前一定要落實好勞動合同。那麼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違法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合同裡面沒有寫工資合同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工之日就是勞動者在本單位開始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勞動關係並於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要把握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及時間的選擇,可以在入職前一天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故而很多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都據此認為沒有約定薪水的勞動合同因不符合此項規定而屬無效合同。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大量存在,如果都按照無效合同來處理,那麼對於廣大勞動者的權利和經濟社會的穩定顯然是很不利的,也有悖於勞動法的立法宗旨。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勞動法上的無效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由此定義可知,一份勞動合同的有效與否關鍵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所訂立的合同必須遵守的條件,包括雙方當事人是不是符合簽訂合同的條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實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況
綜上所訴,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是違法的。
一、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違法嗎
勞動合同裡面沒有寫工資合同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合同生效日期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工之日就是勞動者在本單位開始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勞動關係並於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單位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要把握好勞動合同的簽訂及時間的選擇,可以在入職前一天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沒寫工資合同是否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有關勞動報酬的條款。故而很多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都據此認為沒有約定薪水的勞動合同因不符合此項規定而屬無效合同。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這種情況大量存在,如果都按照無效合同來處理,那麼對於廣大勞動者的權利和經濟社會的穩定顯然是很不利的,也有悖於勞動法的立法宗旨。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清楚的認識。
勞動法上的無效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由此定義可知,一份勞動合同的有效與否關鍵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的條件。一方面包括所訂立的合同必須遵守的條件,包括雙方當事人是不是符合簽訂合同的條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實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況
綜上所訴,勞動合同上不寫工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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