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工程合同的法律處理方式,需要分情況處理,如果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來折價補償承包人;如果驗收不合格的,應當進行修復,修復後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如果修復後仍不合格的,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
無效工程合同的法律處理方式如下:
1.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2.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無效的情形:
1.沒有經過發包人同意的違法分包行為;
2.不具備相應資質違法分包;
3.將工程肢解,以勞務分包的名義將工程違法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企業。
三、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有:
1.主體平等。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民事主體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獨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由。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包括締結合同、選擇締約相對人、選擇合同方式、決定合同內容、解釋合同的自願或自由。
3.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4.誠實信用。誠實信用,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包括合同行為在內的民事活動時,應該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有任何欺詐行為。
5.守法和維護社會公益。
一、
無效工程合同的法律處理方式
無效工程合同的法律處理方式如下:
1.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2.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無效的情形
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無效的情形:
1.沒有經過發包人同意的違法分包行為;
2.不具備相應資質違法分包;
3.將工程肢解,以勞務分包的名義將工程違法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企業。
三、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
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必須遵循的原則有:
1.主體平等。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民事主體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獨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2.合同自由。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包括締結合同、選擇締約相對人、選擇合同方式、決定合同內容、解釋合同的自願或自由。
3.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4.誠實信用。誠實信用,是指民事主體在從事包括合同行為在內的民事活動時,應該誠實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有任何欺詐行為。
5.守法和維護社會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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