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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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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九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第九十四條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賣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標的物
  甲方向乙方出售如下產權物業:
  1、 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
  2、結構: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3、乙方購房用途:_______________
  4、房屋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
  二、價格及付款方式
  買賣產權價: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三、責任與權利
  甲方:
  1、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本合同簽訂後,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3、在辦理過戶期間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產權證明及相關法律文件;
  4、在辦理過戶期間擁有該房屋所有權及使用權;
  5、保證上述房產無債權與債務糾紛。
  6、保證在立契之前把物業管理費 、水費、電費、燃氣費、暖氣費結清。
  乙方:
  1、須提供過戶所用之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2、 及時支付購房款及相關稅、費。
  3、 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上述房屋經產權過戶並交接完畢後,該房屋即歸乙方所有和使用。
  四、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五、不可抗力
  人力不可抵抗的因素和自然災害除外 。
  六、調解和仲裁
  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調;協商不成時,可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並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局辦理撤件手續。
  八、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管部門一份,中介機構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為準。
  十、其他應說明的有關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房屋的坐落、種類、間數、結構、質量、面積、附屬設備等;
  3、房屋價款數額、計價標準等,有國家統一價格的,應執行國家法定價格,沒有統一價格的,由買賣雙方參照評估價格自行議定;
  4、付款的時間方式等;
  5、房屋騰清及交付的日期;
  6、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及其他手續的有關規定;
  7、違約責任;
  8、其他當事人約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條件,對不可抗拒事件的處理等;
  9、合同的簽訂日期、地點、簽字人等。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賓縣賓州鎮 區內獨立一二樓(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 上述房屋的出售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 付款方式為現金交付,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條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給甲方一個月的時間,甲方必須在20xx年1月 日將房騰出並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因該房尚未辦理產權證,故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必須把此房的原買賣合同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房產證及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以及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戶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遇徵用、開發、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 上述住宅的交易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將房及產證交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也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上述房屋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承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80%退回給乙方。
  (三)違約方承擔房價款2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交給乙方住房時須住房保持完好,並結清在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暖物業等所有費用。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一、房屋買賣合同的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築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儘管法律法規並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採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範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並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製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於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並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並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房屋買賣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如果有委託代理人的話,那麼還包括委託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註明實得建築面積和所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設施和維修標準。
  3、房屋的價格及付款時間約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預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買賣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的'價格,即約定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售價為多少元,然後用單價乘以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舊房的買賣有時就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4、交房期限。賣方應在某日期之前,將房屋交付買方。買方應在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賣方應給予必要的協助。或者由賣方代理買方進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時或一段時間後將房屋所有權證(所有權人為買方)交付買方,由買方支付有關的費用。
  5、權利擔保。賣方保證在交付房屋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付時已清除該房屋上原由賣方設定的抵押權。如房屋交付後發生該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權利糾紛,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6、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違約責任的規定為督促當事人自覺而適當地履行合同,保護非違約方的合法權益,維護合同的法律效力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能避免日後雙方互相扯皮的情況。在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買方不按期支付購房款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賣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賣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等。
  7、合同雙方認為應當約定的其他事項。如房屋的保修責任、物業管理以及小區內公用配套設施等。
  四、房屋轉讓過戶手續和費用
  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以下登記手續和費用作為參考,具體手續和費率[1]等根據當地政策規定確定。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房產過戶的費用有下列幾項,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2、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3、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4、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
  5、印花稅:評估價*0.1%
  6、房產證工本費:85元
  7、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8、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四、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別規定
  1.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採用書面形式,買賣雙方需將買賣房屋的位置、面積、價金等約定於書面。
  2.在城鎮買賣房屋之所有權須經房屋登記機構登記後,才發生轉移,如未登記,即使交付,也不發生權利轉移效果。
  3.出賣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時,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願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列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採用的示範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 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 項)、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註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裝修、衛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 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乙雙方定於 年 月 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後,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 ),產權所有人( ),產權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 )㎡,使用性質:( )。
  二、該房價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先交付( )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 )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王日紅
  已方:唐延正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汗巴嶺村興林路七巷1——9號(建築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94)第0103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5)00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5)13號)。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戶手續。
  4、甲方應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執筆人:在場人: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房屋買賣合同具有以下的特殊性:
  一、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買受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在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同時,也取得了該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是屬國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權買賣的,但可以支付一定價款後取得土地使用權,這樣,房屋才有賴以「立足」的地方。房屋與土地的不可分割性,決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同時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前,因轉讓房屋所有權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規定,轉讓出租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三、房屋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有關證件,經審查符合房屋買賣條件,辦理過戶手續(或產權證)後,房屋所有權才算轉移,即出賣人才算將標的物交付。未經過戶登記(或產權登記)的,買受人交付了合同約定的費用,仍沒有占有該標的物,這一點是與一般買賣合同的明顯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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