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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2023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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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銷售合同範文錦集六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銷售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規格和材質、單價、數量、金額(本合同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條 質量條款 由於賣方所售廢舊 等物資是報廢物資,沒有材質單、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等相關資料文件,賣方對所售廢舊 等物資不給予任何質量方面的擔保或保證;買方在使用、銷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安全等問題,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產生一切的責任及後果由買方承擔。
  第三條 結算
  買方處理成交後 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廢舊物資成交價款(或全部廢舊物資成交預估款)人民幣元存入賣方指定帳戶,經賣方財務部門確認到帳後方可提貨,待全部物資提清出庫後,按實際計量數量進行貨款結算,多退少補。
  第四條 提貨方式及時間
  1、提貨方式:買方應按賣方的安排,持《成交確認書》和財務部門開據的貨款到帳證明,自帶車輛和裝卸人員由賣方工作人員帶領到倉庫提貨,提貨費用買方自理,並要負責清理好現場。
  2、提貨時間:買方應在貨款到帳 個工作日內將所有物資提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買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賣方的規章制度,按本合同條款規定履行義務 ,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其競買保證金不予以退還。
  2、買方未能在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的提貨期限內提清全部物資的,每逾期一天向賣方支付 元的保管費用;買方逾期 日未提清所有物資,賣方有權對賣方未提清物資另行處置,買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向賣方支付的款項,賣方不予返還。
  3、買方未能按第三條約定的付款期限向賣方支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款項的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
  4、如買方逾期付款超過 日,賣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應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至本合同解除之日止),並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5、如賣方根據本條第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而另行處置本合同標的物,如另行處置價款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款的,買方應賠償賣方另行處置價款與本合同約定價款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雙方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燕山石化公司申請調解。(合同雙方均為燕山石化公司下屬單位時適用)
  3、向中國石化內部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處。(合同雙方均為中國石化下屬單位時適用)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買方所購買的報廢物資,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回到燕化公司各生產系統, 一旦發現賣方保留追求其責任的權利。買方在處理以上廢舊物資時,以不危害、破壞環境為前提,必須遵守國家關於環保、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房山區燕山。
  3、本合同自 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的完成銷售迎駕三品,迎駕五品紅酒銷售,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委託乙方為縣區域範圍內特約獨家銷售。
  二、甲方提供給乙方迎駕三品供價為85元/件(1X4),每件返點為 元,迎駕五品185元/件,每件返點10元/件,完成銷售任務後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三、乙方自鑑定銷售合同之日起交納元產品信譽保證金,合同期滿,完成銷售任務後,甲方退還乙方產品保證金 元。
  四、乙方合同期內銷售迎駕三品 件,迎駕五品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銷售,並協助乙方制定銷售政策。
  六、現款現貨,運費由甲方按1元/件運補,乙方自提,如甲方送貨,則無運補。
  七、甲方監督和管理市場,嚴禁低價傾銷,倒酒、竄貨。
  八、合同時間暫定一年,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繼續合作,應重新簽定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引起爭議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編: 郵編:
  甲方向乙方購買金蝶財務軟體產品,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
  一、合同內容和合同費用
  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元 (人民幣 元整)。
  2.甲方購買《金蝶K/3ERP財務供應鏈快速成長一體包五用戶》系列軟體款人民幣 _元,大寫__ ___。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乙方保證所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符合會計核算的原則,符合財政部頒發的《會計核算軟體基本功能規範》。
  三、軟體版權
  乙方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產品,其版權屬深圳金蝶軟體集團有限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四、交貨地點方式及運輸費用
  1. 交貨地點是:
  2. 交貨方式(請用「√」選擇交貨方式);
  □ 乙方上門安裝:
  □ 甲方自提:
  □ 乙方代甲方郵寄:
  五、服務期
  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所售出的金蝶財務軟體實施有償服務,第一年服務費為 元/年。
  六、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付貨款的 。
  2. 軟體安裝完成付貨款的
  3. 實施完成,軟體正常使用6個月後,付尾款 %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乙方軟體產品中的《用戶許可協議》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開始生效。
  十、解決糾紛方式: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分歧時,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相互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賬號:

銷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經銷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在___________地區的___________經銷商;
  2.乙方必須首選________產品作為向客戶宣傳及推薦使用的產品,並不得銷售其他廠家類似產品,不得銷售假冒________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___________經銷權,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乙方不得跨區域銷售,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乙方採取:書面警告、停止供貨、取消經銷權、終止經銷協議等措施。以上措施沒有先後順序,可以直接使用其中一種或幾種並用。跨區域貨物的銷售額不計乙方任務額,且銷售額歸所跨區域經銷商所有。
  二、經銷價格及任務
  1.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元/瓶。如因成本等原因發生價格調整,甲方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乙方執行。
  2.銷售任務:在協議期內,乙方需銷售甲方的產品共___________瓶(贈品不計任務額)任務分解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三、經銷期限
  1.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在協議期內,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銷售任務或累計三個月未能完成總任務額的70%,則甲方有權另選經銷商,乙方的_____經銷權自行解除。
  3.在協議期內乙方能完成或超額完成任務,可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付款方式
  款到發貨(現金、支票或電匯)
  五、交貨數量、規格及交貨方式與期限
  1.交貨數: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蓋業務專用章並經簽字的有效書面定貨單為準。
  2.交貨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貨單所列貨物的全款的五個工作日內,負責將乙方所訂貨物交運輸部門辦好託運手續(特製、訂製及另有約定交貨期的除外)。產品到乙方法定經營場所所在地市,到岸後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傳真託運單給乙方。如乙方需要使用其它運輸方式(如中鐵快運、航空運輸、特快專遞等快運方式)甲方可代辦,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對批量較大的定貨(超出分解任務計劃部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組織生產並供貨。
  4.乙方在甲方發出貨物的六天內(以託運單日期為準)如未收到貨物的,應立即向甲方聯繫追查。如果在甲方發貨之日起十天內,乙方沒有向甲方提出貨物未到異議,則視為乙方收齊甲方所發貨物數量、規格並驗收合格完畢。
  六、質量標準與驗收
  1.質量標準: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質量須符合國家相關產品標準,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驗收:乙方收貨時須對貨物進行驗收。如乙方收貨時發現貨損、貨差等問題,應及時與運輸部門辦理好有關確認手續,並及時反饋給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甲方產品有質量問題,乙方需在收貨之日起三天內書面告知甲方。
  七、售後服務
  1.乙方應做好售後服務工作。如客戶提出甲方產品有質量問題要求退換,經查實確屬產品質量問題的,乙方應先予客戶退換。甲方實行包修、包換、包退。
  2.如果乙方滯銷產品要求退換貨的(特製、定製品甲方不接受退換),退換貨量不得超過該批進貨量的5%,且產品包裝完好無損,產品應整件退換,經甲方同意予以更換等值產品,但乙方需承擔來回運輸費用及扣除10%退貨金額作為甲方包裝、人工費用。超出退換貨標準的由雙方協商處理,乙方除需承擔來回運費外,最少扣除15%退換值作為甲方損失的補償。
  3.乙方由於經銷期滿或雙方中途終止協議,乙方退貨,貨值按進貨價80%計算,並開具退貨等值發票給甲方,無票的只能按進貨價的60%計算,並由乙方承擔退貨費用(含運雜費)
  八、市場推廣及廣告
  1.甲方負責全國性的廣告宣傳和推廣,並有義務協助乙方策劃及市場推廣。在甲方實施推介活動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2.合作期內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宣傳和提高甲方產品的知名度,乙方要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品牌宣傳活動。
  3.乙方在進行區域性廣告宣傳時須知會甲方,廣告製作應接受甲方指導,乙方在製作或代為甲方製作用於甲方產品銷售相關廣告資料時,須取得甲方書面確認。如乙方提出可行性的區域性宣傳方案需甲方承擔費用的,費用分擔及實施辦法由雙方另行協商。
  4.甲方根據乙方實際進貨額按比例配備相關廣告、宣傳、促銷用品。
  5.乙方應從協議簽定之日起叄個月內,在所轄區域內建立____個以上的分銷商(點),且每個分銷商(點)必須具備符合甲方要求的展示區,且在經營過程中必須督導分銷商(點)維護其形象。
  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期交貨,延期一周以上,每延期一周應償付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違約金,償付總額不能超過6%。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跨區域銷售,一經查實,乙方向甲方償付跨區域銷售總額8%-100%的違約金,以補償受侵害區域的經銷商。
  3.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十、雙方約定
  1.甲方不允許甲方人員向乙方借款、借物,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應予以拒絕,否則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的一切後果。
  2.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糾紛的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協商不成,則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除仲裁書或判決書另有規定的外,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

銷售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作為甲方公司的專職業務員。雙方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 合作形式
  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員,按甲方制定的市場運行模式及要求、面向六盤水市場拓展業務,遵守公司相關規定及相關制度。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與提成如下(食宿自理):
  1、工資:試用期個月,底薪/月,試用後每月銷售產品指標額萬元,完成當月指標按底薪/月,完成不了按底薪/月,整年業績累計完成萬元,則整年結算時(即合同簽訂滿一年時)每月的底薪補足至 元/月;
  2、提成:業務員自己開發的客戶操作成功了,該業務的利潤在%至 %的按單項收款額的 %提成,低於 %的按單項收款額的 %提成;公司給業務員提供的信息,業務員操作成功了,該業務的利潤在 %至 %的按單項收款額的 %提成,低於 %的按單項收款額的%提成。
  二、 雙方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按乙方業務開拓需要,提供宣傳資料和相關證件。
  2、每周閱覽乙方的工作日記,對相應的業務關係或進程進行指導,協助乙方完成業務目標。
  3、負責乙方所接業務的需要、加工、配送等工作。
  4、負責所有生產、運輸、質驗、售後工作,並承擔全部成本和費用。
  5、努力控制、降低產品成本,確保其產品價格適合市場一般需求行情,在競爭中其產品價格應是同行中的中間價格。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努力開展業務,開拓市場,完成任務目標。
  2、做好工作日記,記錄每天的行程與拜訪的客戶資料,作好次日的行程或工作安排。
  3、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企業、品牌形象,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為。
  4、嚴格保密甲方產品方案及生產技術,在業務過程中,對其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業資料,嚴格執行國家商業機密相關條款,違約者按其情節輕重賠償違約金2001000元。
  5、配合甲方按訂單規定準時收回貨款。
  6、公司提供的產品方案或資料等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留給客戶或借給客戶;並由乙方負責外藉資料的歸還。
  7、業務員招待客戶費,應向公司提出申請,未經公司批准的招待費用,由業務員自理。
  8、全程負責與客戶訂單的業務跟單工作,按訂單規定保質、保量、準時完成與客戶的`收發貨工作。
  9、鞏固老客戶,開發新客戶,代表個人更代表公司,對客戶有禮貌,善待客戶的意見與投訴,並及時向公司傳遞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戶群體與客戶關係。
  10、與甲方正式簽署本合同後,在本合同合約期限內,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合同內容的合作,不得有炒單其它公司的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取消其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11、關愛自己,對自己的人身安全負責。
  三、 工資、提成發放日期:
  工資發放日期為次月中旬支付上個月的基本工資;提成發放日期為收到貨款的次月中旬支付。每筆貨款(含預付款、訂金、分批款、餘款、質保金等)。當月發放所有提成的 %,剩餘 %作為風險押金,風險押金扣滿元為止。風險押金,合同解除或結束後 個工作日內(國家法定休息、節假日除外)退回乙方。
  四、生效期及經營期
  聘用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如甲乙雙方其中任何一方不再續約時,則須於期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終止合同後,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譽開展任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責任,乙方每次將賠償人民幣 萬元違約金。
  五、合作合同的終止
  1、乙方違反本協議相關條款,並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能糾正的,解除合同。
  2、乙方錯誤地使用或不同程度損害了甲方有關聲譽,或在承接業務過程中,直接或間接損害了甲方公司的合法性和專有性。
  3、乙方私自收取客戶款項、回扣等,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移交有關司法機關處理。
  4、乙方連續 兩個月無任何業績或者連續四個月不能完成約定指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關於賠償事宜
  1.甲方出資技術培訓或出資招收乙方的,甲方會於乙方試用期合格後從每月工資中扣除10%的培訓費用,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培訓費用一律不退還。
  2.培訓費用退還情況。
  (1) 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合同期內沒有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並按正常程序提交書面離職申請的,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可全額退還培訓費。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沒有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可全額退還培訓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退還培訓費。
  (1)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 乙方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利益受損。
  (3) 合同期未滿離開公司。
  (4) 未按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的。
  (5) 未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被開除的。
  七、合同的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及針對本合同內容的完善,雙方可作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多份補充合同之間有矛盾之處,時間後的為優先解釋順序;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各合同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合同 篇6


  第1條概述
  1.1這些一般條款旨在與ICC國際貨物銷售同(僅用於旨在轉售的製成品)的具體條款(A部分)結合使用。但亦可單獨併入任何銷售合同。在一般條款(B部分)獨立於具體條款(A部分)而單獨使用的情況下,B部分中任何對A部分之援引都將被解釋為是對雙方約定的任何相關的具體條款之援引。一旦一般條款與雙方約定的具體條款相牴觸,則以具體條款為準。
  1.2本合同本身所包含的條款(即一般條款和雙方約定的任何具體條款)沒有有明示或默示解決的任何與合同有關的問題,應由:
  A.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80年維也納公約。以下稱GIGS)管轄;及
  B.在CISG對這些問題未作規定的情況下,則參照賣方營業地所在國的法律來處理。
  1.3任問對貿易術語(如EXW、FCA等)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國際商會出版的INCOTERMS的相關術語之援引。
  1.4任何對國際商會出版物之援引都視為是對合同成立時的現行版本之援引。
  1.5除非書面約定或證明,任何對合同的修改都是無效的。但,若一方當人的行為已為另一萬當事人信賴,那麼,就此而言,該方當事人就不得主張此項規定。
  第2條 貨物特徵
  2.1雙方約定,除非合同明確提及,賣方所提供的商品目錄、說明書、傳單、廣告、圖示、價目表中包含的任何有關貨物及其用途的信息,如重量、大小、容量、價格、顏色以及其他數據,都不得作為合同條款而生效。
  2.2除非另有約定,儘管買方有可能得到軟體、圖紙等、但他並未因此而獲得它們的產權。賣方仍是與貨物有關的智慧財產權或工業產權的唯一所有者。
  第3條 貨物在裝運前的檢驗
  若雙方已約定買方有權在裝運前檢驗貨物,則賣方必須在裝
  運前一個合理時間內通知買方貨物已在約定地點備妥待驗。
  第4條 價格
  4.1如果沒有約定價格,則應採用合同成立時賣方現行價目表上所列價格。若無此價格,則應採用合同成立時此類貨物的一般定價。
  4.2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此價格不包括增值稅,並且不能進行價格調整。
  4.3A-2表格所示價格(合同價格),包括賣方根據合同所負的任何費用。但,如果賣方負擔了按合同規定應由買力承擔的任何費用(例則EXW和FCA術語下的運費或保險費),那麼,此數額不應認為已包括在A-2表格所示的價格中,而應由買方償還賣方。
  第5條 支付條件
  5.1除非另有書面的,或可從雙方間先前交易做法推知的其他約定價款和任何其他買方欠賣方的金額,應以賒帳方式支付,並且支付時間為自發票日起30天。到期金額,除非另有約定,應以電傳方式劃撥至賣方所在國的賣方銀行。記入賣方帳戶;並且當各別擁金額以即可動用之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時,就認為買方已履行了其付款義務。
  5.2若雙方約定貸款預付且再無其他表示,則除非另有約定,應認為該預付款是對全部價款的預付,已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必約定交貨期間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以即可動用的資金形式由賣方銀行收訖。如果雙方約定僅預付一部分合同價款,則餘額的付款條件按本條所述規則辦理。
  5.3如果雙方約定以跟單信用證方式付款,那麼,除非另有約定,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買方必須安排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跟單信用證,並且必須在約定的交貨日期或約定的交貨期的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知賣方。除非另有約定,跟單信用證的兌現方式應為即期付款,並允許分批裝運和轉運。
  5.4若雙方約定以限單托收方式付款,則除非另有約定,應為付款交單(D/P)。在任何情況下,交單都應按國際商會出版的托收統一規則辦理。
  5.5在雙方已約定貨款支付由銀行保函作擔保的措況下,買方應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前至少30天或在約定的交貨期間第一天前至少30天,通過一家信譽良好的銀行,根據國際商會出版的見索即付保函統一規則,提供見索即付的銀行保函,或,根據此規則或國際商會出版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開立備用信用證。
  第6條 延遲付款的利息
  6.1如果一方有一定金額的款項到期未付,則另一方有權取得該款項自到期日至付款日的利息。
  6.2除非另有約定,利率應比付款地支付貨幣現行的對信譽良好借款者計收的銀行平均短期貸款利率高2%。若在該地沒有這樣一個利率,則以付款貨幣國的同一利率為準。如果兩地都沒有這樣的利率,則應以付款貨幣國法律所確定的適當利率為準。
  第7條 所有權的估留
  若雙方已經有效地同意保留所有權,則在付款完畢前,貨物所有權仍屬賣方。或按其他約定。
  第8條 合同交貨術語
  除非另有約定,應以「工廠交貨」(EXW)為交貨術語。
  第9來 單據
  除非另有約定,賣方應提供適用的國際商會貿易術語所指明的單據(如果有的話);若無國際商會貿易術語可適用,剛按先前交易做法辦理。
  第10條遲延交貨、不交貨及其相應的救濟措施
  10.1如果發生任何貨物的遲延交付,則買方有權要求預定損害賠償。每遲延一整周,其金額為該些貨物價款的0.5%,或約定其他比率,但以買方通知賣方交貨遲延為前提。
  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後15天內照此通知賣方,則損害賠償金應從約定的交貨日或約定的交貨期間的最後一天起草,如果買方在約定的交貨日期後超過15天才通知賣方,剛損害賠償金應從通知日起算。延遲交貨的預定損害賠償金不應超過遲交貨物價款的5%,或其他可能約定的最高數額。
  10.2如果雙方在A-9表內約有一個解約日期,對於至解約日尚示交付的貨物理學,不論由於何種原因(包犄不可抗力事件),買方可通知賣方解除合同。
  10.3若第10.2不適用,且在買方有權取得第10.1條規定的預定最高損害賠償金額時,賣方仍示交貨,則買方可書面通知對遲延交付之部分的貨物終止合同,但以賣方在收到該通知後5天內仍未交貨為前提條件。
  10.4在按第10.2條或第10.3條終止合同的情況下,除了在第10.1條下已付的或可付的任何金額外,買方還有權請求不超過未交貨物價款10%的額外損失賠償。
  10.5本條的救濟措施不包括對延遲交貨或不交貨的任何其他救濟措施。
  第11條形碼貨物不符
  11.1買方在貨到目的地後應儘快驗貨,買方就緒當在其發現或應當發現貨物不符之日起15天內將不符之處書面通知賣方。
  另外,如果買方在貨到目的地之日起12個月內未通知賣方貨物不符,則他無論如何不能因貨物不符請求任何救濟。
  11.2儘管存在特定的貿易或雙方的交易過程中常風的輕微不符,貨物仍被認為是符合合同規定,但買方有權對此不符,要求特定要求特定貿易中或雙方交易做法中通常的價格減讓。
  11.3如果貨物不符(只要買方已經第11.2條通知了貨物的不符,但未在該通知中決定留存這些不符貨物),賣方可選擇:
  a)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用符合合同的貨物替代不符貨物;或
  b)在不給買方增加額外費用的情況下,修復不符貨物;或
  c)償還買方不答貨物支付的價款,並因此終止這些貨物的合同
  對按照以上第11.1條通知貨物不符之日起至按第11.3(a)條提供替代品或按11.3(b)條修復貨物之間的延遲期,每延遲一周,買方有權請求第10.1條所規定的預定損害賠償金額;這些賠償金額可與第10.1條下應支付損害賠償金額(如果有的話)合併計算,但在任何情況下,總計不得超過這些貨物價款的5%。
  11.4如果直到買方根據第11.3條已有權獲得最高預定損害賠償金額之日,賣方仍未履行其在第11.3條下的義務,買方有權書面通知終止不符貨物那部分合同,除非賣方在收到此通知5天內進行修復或提供替代貨物。
  11.5如果按第11.3(C)條或11.4條規定終止合同,那麼,除了按第11.3條作為返還價款和延遲損害賠償所支付或應支付的數額外。買方可請求不超過不符貨物價款10%的任何額外損害賠償。
  11.6若買方選擇保留不符貨物,則買方有權取得等產符合合同時此貨物在約定目的地的價值與所交不符貨物在同一地點的價值的差額,但最多不應超過該貨物價款的15%。
  11.7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本條(第11條)項下的繳濟方法不包括貨物不符的任何其他救濟方法。
  11.8除非另有書面協議,在貨物到達之日起2年後,買方不得對貨物不符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仲裁庭申請仲裁。雙方明確約定在此期限屆滿之後,買方將不以貨物不符為由或作出反訴以對抗賣方因買方不履行本合同而提出的任何訴訟。
  第12條 當事人間的合作
  12.1買方應及時將其客戶或第三者就所交付的貨物或與貨物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向其提出的任何權利請求,通知賣方。
  12.2賣方應及時將可能涉及買方的有關產品責任的任何訴訟,通知買方。
  第13條 不可抗力
  13.1一方當事人對其未履行義務可不負責任,如果他能證明:
  a)不能履行義務是由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礙所致,及
  b)在訂立合同時,不能合理預見到他已把這一障礙及其對其他履約的能力產生影響考慮在內,以及
  C)他不能合理地避免或克服該障礙或其影響。
  13.2請求免責的一方當事人,在他知道了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之後,應以實際可能的速度儘快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此項障礙及其對他履約能力的影響允責的原因消除時也應發出通知。
  如果未能發出任一通知,則該當事人應承擔其原可避免的損失賠償責任。
  13.3在不影響第10.2條效力的前提下,本款下的免責理由,只要且僅在此限度內該免責事由繼續存在,可使未履約方得以免除損害賠償之責任,免除處罰及其他約定的罰金,免除所欠款項利息支付之責任。
  13.4若免費的原因持續存在6個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不經過通知對方即可終止合同。
  第14條 爭議的解決
  14.1除非另有書面協議,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最終應由按照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個或多個仲裁員,根據此規則進行仲裁。
  14.2以上的仲裁條款並不妨礙任何一方要求法院採取臨時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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