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回收期分為兩種不同情況計算,若各年的現金凈流量相等,計算公式為:投資回收期(年)=原始投資額/年現金凈流量;若各年的現金凈流量不相等,計算公式為:投資回收期=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資額/第n+1年的現金凈流量)。
投資回收期的概念
投資回收期也叫作投資回收年限,是指投資項目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用來收回項目總投資所需的時間。按回收投資的起點時間不同,有從項目投產之日起計算和從投資開始使用之日起計算兩種。其中,投資利潤率是指項目的年息稅前利潤與總投資的比率。
投資回收期法的主要優點
1、回收期的經濟意義容易理解。
2、使用簡單方便。一是評價指標計算簡單;二是該方法只需要確定投資項目前幾年的凈現金流,而不是確定投資項目壽命每一年的凈現金流;第三,不需要確定貼現率。
3、在一定意義上考慮投資風險因素,因此在小型投資項目的評價中經常使用這種方法,即使在評價大型項目時,也經常與其他動態指標結合使用。
投資回收期法的主要缺點
1、除投資回收期外,每年的凈現金流量不被視為不利於投資項目的整體評估。
2、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反映在直接增加不同年份的現金流上。
3、投資回收期標準的確定,主要取決於決策者對風險的態度。
投資回收期的概念
投資回收期也叫作投資回收年限,是指投資項目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用來收回項目總投資所需的時間。按回收投資的起點時間不同,有從項目投產之日起計算和從投資開始使用之日起計算兩種。其中,投資利潤率是指項目的年息稅前利潤與總投資的比率。
投資回收期法的主要優點
1、回收期的經濟意義容易理解。
2、使用簡單方便。一是評價指標計算簡單;二是該方法只需要確定投資項目前幾年的凈現金流,而不是確定投資項目壽命每一年的凈現金流;第三,不需要確定貼現率。
3、在一定意義上考慮投資風險因素,因此在小型投資項目的評價中經常使用這種方法,即使在評價大型項目時,也經常與其他動態指標結合使用。
投資回收期法的主要缺點
1、除投資回收期外,每年的凈現金流量不被視為不利於投資項目的整體評估。
2、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這反映在直接增加不同年份的現金流上。
3、投資回收期標準的確定,主要取決於決策者對風險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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