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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2023年11月09日 - txt下載
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的風險是合同當事人是否有主體資格,合同形式、內容是否合法等。合同訂立程序是當事人協商一致後擬訂合同條款,並在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即可。
一、

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合同訂立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如下:
  1.合同當事人雙方是否具有主體資格;
  2.合同當事人受委託簽訂合同的,代理人是否超過代理權;
  3.審查合同當事人是否有履約能力;
  4.合同形式、內容是否合法;
  5.注意合同條款的審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三、

合同訂立違約責任怎麼辦


  合同訂立違約責任的處理如下:
  1.繼續履行;
  2.採取補救措施;
  3.賠償損失。違約的一方應當依法賠償受害方相應違約責任;
  4.定金責任。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返還雙倍定金;
  5.違約金責任。違約一方必須賠償相應違約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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