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父母有義務還錢嗎
欠錢父母一般沒有義務還錢,如果子女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一般沒有義務幫還。子女需要自行償還,但如果父母繼承子女的遺產的,則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償還的債務。
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欠錢被判刑後還用還嗎
債務人被判刑後,依然也需要償還借款。
《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欠錢訴訟時效是多久
欠錢訴訟時效是三年。在三年的有效期間內,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保護其債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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