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是否可以提前收回租賃房屋,需要看租賃合同是否有約定。如果承租人存在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等情形的,則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時間。
一、
房東是否可以提前收回租賃房屋,如下分析:
首先要看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了。
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引用法條
一、
房東是否可以提前收回租賃房屋
房東是否可以提前收回租賃房屋,如下分析:
首先要看合同是怎麼規定的。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出租人就必須事先徵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好繼續履行合同了。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賃的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擅自轉租、轉借、轉讓租賃的房屋;擅自破壞租賃的房屋、改變結構、改變用途,或者拖欠房租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終止合同了。
二、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
房屋租賃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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