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對於債務的約定是有效的,雙方應該按照約定履行債務。需要注意一點,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是可以向夫妻雙方主張權利的,夫妻雙方關於債務償還的約定只對夫妻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對債權人不發生效力。
一、
離婚協議對於債務的約定是有效的。
但是,這個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對夫妻雙方有效,對知道這個約定的債權人生效,對其他債權人是沒有效的。
如果債權人同時起訴雙方,法院可能會判決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的。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二、
離婚協議債務可以由一方負擔。一方承擔債務的夫妻協議書要寫明下列事項:
1.寫明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寫明夫妻債務的範圍、債務具體數目等;
3.債務怎麼償還,由誰償還;
4.爭議解決條款;
5.雙方簽字並註明日期。
三、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可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需要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載明以下事項:原被告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條
一、
離婚協議對於債務的約定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對於債務的約定是有效的。
但是,這個效力是有限的,就是只對夫妻雙方有效,對知道這個約定的債權人生效,對其他債權人是沒有效的。
如果債權人同時起訴雙方,法院可能會判決雙方共同承擔償還責任的。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二、
離婚協議債務由一方負擔嗎
離婚協議債務可以由一方負擔。一方承擔債務的夫妻協議書要寫明下列事項:
1.寫明雙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2.寫明夫妻債務的範圍、債務具體數目等;
3.債務怎麼償還,由誰償還;
4.爭議解決條款;
5.雙方簽字並註明日期。
三、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如何起訴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另一方可以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起訴需要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載明以下事項:原被告基本情況,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