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已付能退回,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合同的成立必要條件包括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等。
一、
定金交了能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合法。
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備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還需具備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為前提。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權要求返還定金;
2.定金合同為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為要件;
3.定金的數額應少於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三、
定金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計算:一般是自權利人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超過訴訟時效的對方獲得抗辯權,在訴訟時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條
一、
定金已付能否退回
定金交了能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
定金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麼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合法。
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備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還需具備以下特殊要件:
1.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為前提。主合同無效或被撤銷時,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權要求返還定金;
2.定金合同為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為要件;
3.定金的數額應少於合同應給付的款項,其具體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三、
如何正確計算定金合同的訴訟時效
定金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計算:一般是自權利人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超過訴訟時效的對方獲得抗辯權,在訴訟時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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