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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荒山承包合同範文合集6篇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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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荒山承包合同範文合集6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鮮魚村一社
  乙方:鮮魚村一社社員袁澤清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台岩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20年,即從**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納(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於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後,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後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後,可委託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叄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滿後,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占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台的輸電線及其電桿,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幹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國家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合江縣車輞鄉人民政府(公章上籤了:同意按此合同執行)
  合江縣車輞鄉鮮魚村村民委員會(公章上籤了:同意按合同執行)
  甲方代表:王福州(生產隊長)
  乙方代表:袁澤清
  公司承包合同範本工程勞務承包合同鋼筋承包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有效開發利用甲方荒山、荒溝資源、增加甲方經濟集體的收入,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荒山、荒溝事宜,訂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標的的位置、四至範圍、面積、權屬:
  1、位置:
  2、四至範圍:
  3、面積:
  4、權屬:標的物為甲方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甲方具有處分權。
  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四至範圍示意圖作為本合同書附件。
  第二條:承包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年承包費總計 元(大寫)。
  合同簽字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承包費 元。待鄉鎮人民政府批准,並由縣區人民政府核發承包經營權證後,乙方將剩下承包費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上述承包費含地上附著物補償款。
  第四條:本合同條款,甲方保證已經組織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並獲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一經確認本承包合同,即視為承包事宜通過民主議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二,甲乙保證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字的真實性。
  第五條:本承包合同甲方保證:
  1、具有所有權,使用權並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書;
  2、權屬沒有爭議;
  3、土地權力的行使沒有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
  4、地上全部附著物(雜樹)連同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乙方有權自行處置,並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第六條:通往承包地點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權無償使用和進行維修,不再另行支付費用。乙方因承包經營需要從甲方處接水,暖、電、甲方應當允許,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承包範圍內有權自主進行規則、開發、利用、經營、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工、農、林、,牧、旅遊開發、項目建設,乙方的利用方式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的經營行為不得影響甲方村民的生產、生活。
  第八條:乙方付清全部承包金後,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承包經營權流轉。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乙方可以用承包經營權抵押。
  第九條:承包經營證或其它用地手續,由甲方辦理。
  第十條:承包期間,因政府徵收承包範圍內的山、地、林等或統一規劃土地用途,各項補償、補助款及經營損失補償全部歸乙方,甲方不再主張任何權利。如需要以甲方名義簽訂安置補償協議,具體事宜由乙方決定,甲方不得擅自處分乙方的權利,不得截留,占用乙方的補償款。
  第十一條:在承包年限內,如果承包標的物被征為國有,乙方無論是通過議價還是竟拍取得承包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均不再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讓金或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在對承包土地開發,建設、利用、經營過程中,如果與村民發生矛盾,甲方有義務予以協調處理。
  乙方在辦理立項、建設、規劃等事項審批時,需要甲方提供手續等方式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第十三條:承包期滿,如果承包範圍內有乙方(或承包權流轉受讓人)投入的不少於一萬元的資產,乙方有權繼續承包20年。如果甲方主張收回承包權,應當對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按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同時對乙方20年的經營損失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以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本合同無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權限等理由主張無效。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而影響雙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雙方名稱改變;
  第十七條: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方雙方可以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承諾,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到利益。但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法律責任,但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並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第十九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市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經鎮政府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叄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將集體荒山一段,地名燕子岩,其地理位置為:東面是電視台岩輪與鮮魚村八社分界;西面是本社大堰壁以上,距大堰溝兩米以外,兩米以內屬集體;南面是與貴州堰溝分界;北面是滴水岩直上,一直到岩,在滴水岩外面現有的杷竹及其它林木歸乙方管理砍伐,但不能再進行栽植竹木及其它,否則集體根據其情況給予罰款。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期為20年,即從xx年三月份起至xx年三月底止。
  二、乙方向甲方產納承包費從一九九一年起算,一九九一年交納(50)伍拾元正,一九九二年交(100)壹佰元正,一直到承包期滿,共交承包費(1850)壹仟捌佰伍拾元。交納時間,訂於每年年底十月三十日以前交清承包款,如乙方交款每超出即推遲(10)拾天,乙方付甲方延誤費10%。
  三、乙方在承包期中,可根據自己的意圖進行種植任何經濟林木,甲方無權干涉,從承包期日起,伍年以後,不能再繼續種植莊稼,如有在荒上種植莊稼,就在每年承包款上加罰八倍,即就是交(100)壹佰元,就交(800)捌佰元歸集體甲方所有。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址不名或其他,林權糾紛可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後按規定給以罰款,由乙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如本人喪失勞動力或死亡後,可委託他人或自己的兒女同樣承受承包權。
  六、乙方承包的荒山,不包括現有在荒山內的糧食種植耕地伍米,水果肆米,東樹伍米,其它叄米。
  七、乙方承包期滿,乙方可繼續承包,但必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定合同。20年滿後,承包費按有當年產植四、六分層,即四層歸集體,六層歸承包者,乙方不再承包,由甲方負責轉包給別人承包,甲方付乙方的種植費,但必須有記在。如杉木,五分公分之上歸乙方,五分公以下歸甲方,計費標準按每窩伍角,竹子老的90%歸乙方,保持10%的老竹母,甲方付乙方當年產植的百分之十(10%),嫩的全部歸甲方,乙方不得任意確伐嫩竹及其它,否則給以罰款當年產值的百分之三十(30%)給甲方,水果按當年產值甲方付乙方百分之二十(20%),乙方在承包期滿後,不得進行毀滅性的砍伐和其他行為。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要進行集體建設,占用土地,土地費全歸甲方,集體進行建設在半畝以內,不付乙方任何代價,如有大型的建設,青苗費歸乙方所有,還有必須保持好電視台的輸電線及其電桿,不得對輸電線路的修整進行任何阻攔或敲詐。
  九、承包期中,甲方幹部如有變換,合同仍然生效,不得變換或更改仍按合同執行。
  十、合同簽定,經過鄉、村簽發意見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違約付乙方全部種植費。
  十一、政策的變化和體制改革變化,按政策規定辦理。
  監證單位:
  合江縣車輞鄉人民政府(公章上籤了:同意按此合同執行)
  合江縣車輞鄉鮮魚村村民委員會(公章上籤了:同意按合同執行)
  甲方代表:xxx
  乙方代表:xxx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發包人(甲方):鄉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開發公司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東至,北起,南至。共計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XX,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於棵,否則少一棵罰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村委會
  代表人:(蓋章)
  乙方:(蓋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會):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乙方承包窪趙村荒山地相關事宜和全體村民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與面積
  宗地位於 集體未利用荒山共計 畝(以實際測量為準),宗地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及付款方法
  1、該宗荒山地承包費按每畝每年元計算;
  2、該宗荒山承包費按每畝每年計算;
  3、該宗荒山地的承包費支付方式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該宗荒山的承包費支付方式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費。
  四、宗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時取得相應宗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2、必要時,乙方得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土地承包經營證,並將宗地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無爭議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確,保證該土地無產權及其他糾紛,保證乙方的使用權和權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內,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約定的權利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並提供所需要的相關文件資料;該宗土地承包期內享受政府的所有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
  5、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取得相應的土地承包費。
  6、甲方應保證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簽前召開村民會議,通過同意乙方承包的決議,並報鄉(鎮)政府批准。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荒山地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擁有該土地的一切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徵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任何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違約金按乙方應付土地承包費總額的十倍計算。
  八、其他約定
  1、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將本合同各條款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通過(附: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村民代表會議決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費用由乙方統一補償給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廠、污染企業,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權利。
  十、該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權再續承包年限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簽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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