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會計初級職稱報名通知 - 貼圖壁紙 - 中文靜網 來源:https://cht.cnj8.com/i/24/201718.html 深圳市2017年會計初級職稱報名通知 深圳市會計學會2017年深圳市會計初級職稱報名時間2016年11月7日至30日;考試時間2017年5月13日至16日。實行考後資格審核。  各有關人員: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人社廳《關於廣東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6〕61號)的規定,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採用無紙化方式,定於2017年5月舉行。現將我市2017年度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日程安排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於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舉行,共8個批次。考生具體批次、時間以准考證上記載的信息為準。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8批次) 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五、報考程序 我市從2017年開始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繳費後審核的方式,報考程序按: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列印准考證→考試→公布成績→全科成績達到預合格分數者到我市指定地點提交資格審核材料→領取證書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和繳費時間。 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30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和繳費。 (二)網報流程。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在指定時間內登錄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入“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和繳費。 1.用戶註冊和填報信息。登錄報名網站,報考人員應按網站要求進行註冊和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並對網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2.選擇報名地區。報名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持有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在我市報名,報考人員在地區選擇上應選擇“廣東省-深圳市”,不能跨地區報名。 3.上傳照片和設置密碼。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和清晰完整,該照片將用於製作准考證、考試系統登錄數據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試合格後,報考人員不再提交紙質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證件電子照,JPG格式,文件不大於15KB,尺寸為114*156像素。 報考人員確認填報的信息、上傳照片等無誤後,按要求設置登錄密碼,提交後報名系統將生成“報名註冊號”,報考人員請牢記“報名註冊號”和“登錄密碼”。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銀行繳納考試費。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繳納考試費並得到“報名已確認”信息時,方為報名成功。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後,不辦理退考。逾期不繳費的,則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內上網自行修改,因考試前不再進行現場審核確認,請務必再次檢查填報的信息並確保正確後再繳費,繳費確認後不再允許自行修改報名信息。(需要繳款收據的考生請自行到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列印) 5.列印《報名表》。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後,請務必列印《報名表》,交所在單位初審蓋章(無工作單位者除外)後自行保管,待考試成績公布後到我市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報名表》是考後覆核的重要材料,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結束後報名系統不再支持報名表的列印。 (三)資格審核 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全科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限內攜帶以下資料到我市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1.《報名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的除外)。 2.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 4.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資格審核人員對考生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考生應自覺遵守報名條件,審核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當次成績,審核通過後合格人員按照深圳市考試院要求領取證書。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覆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和資格覆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2017年度我省初級資格考試費按75元/科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報考人員具體考試時間、考點、考場、座位號等將由考試管理系統隨機生成,考點與報名點未必在同一行政區域,報考人員可能存在跨區考試的情況。 (三)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試結束後及時關注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各區財政局、深圳市會計學會等網站的通知。 (四)報名諮詢電話:25578785、 25595033、83256125、26664656、89360893、28139725、23067203、83101381、84605659、25552418。 特此通知。 深圳市會計學會 2016年10月20日 來源:https://cht.cnj8.com/i/24/201718.html 請記住我們的網站,中文靜網(cnj8.com),我們用心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