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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在保證勞動者權益中的基礎性作用

2023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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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約定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勞動合同在保證勞資關係基礎性作用的論文範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1.維護勞動者勞動權益
在人類文明發展的歷史長河裡,依靠勞動謀生,是人類生存繁衍的必要手段,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永恆課題。但是人類的勞動付出並不是開始就擁有對等的利益回報。從奴隸社會的無情剝奪到資本主義社會初期的最大壓榨,人類的勞動付出都伴隨著無窮無盡的剝削和不平等。勞動者無法享有自己的權利和利益。直到10世紀初期法國的工人無法忍受資本主義世界長期存在的嚴重失業現象,最先提出爭取自己勞動權益的口號。經過長達百多年的艱苦鬥爭,直到第二次世紀大戰之後,法國等資本主義強國才率先從法律層面提出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益。
伴隨著近現代人類社會的飛速發展和日新月異,最大程度尊重人的權益已成為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勞動者的權益也最大程度得到保護。
在我國從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都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而制定頒布的法律。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了法律的嚴格保護。在現今的企業生產運營中,尊重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前提。健康穩定的勞資關係。
  2.勞動合同在保證勞資關係中的基礎性作用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方案於2012年12月28日通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共分8章98條,包括:總則、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特別規定、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勞動合同在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重在對勞動者合法權盞的保護,被譽為勞動者的“保護傘”,為構建與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法律保障。
2.2勞動合同在勞資關係中的現實作用
勞動合同是約定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合同的當事人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雙方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約定好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當勞動爭議發生時,雙方參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依法履行執行。
外國企業、機構在我國不具有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只能通過勞務派遣的形式用工,否則雙方不受勞動法的保護,並具有非法用工之嫌。若是某外資公司在華直接聘用工作人員發生工傷,由於屬於非法用工,需要按照《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對職工進行培訓,外資企業沒有按照規定招聘職工,當發生意外時,企業將不得不承擔法律責任並且支付不必要的賠償。
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員工從事有毒有害崗位的,企業要對員工進行上崗、離崗時的健康檢查,每年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職工職業衛生和健康檔案。對從事有毒有害工種勞動者進行上崗、離職健康檢查,不僅僅是履行職業病防治法的法定義務,還直接關係到職業病職工的賠償責任歸屬。
例如:某金屬焊接A企業職工因為企業效益不好,跳槽到同行業B公司,該職工離職時並沒有進行健康檢查,到B公司後也沒有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三個月後該員工檢查出塵肺,該員工在B公司工作時間不長,B公司懷疑該員工塵肺為上家單位所得,但由於沒有對員工入職進行上崗健康體檢,沒有其他足夠證明,B公司只能為該員工支付巨額的醫療賠償。因此職工入職前與職工離職前進行健康體檢不僅是企業關於職工職業病預防應盡的義務,也是避免職業病損害賠償損失擴大的最好證明。
2.3勞動爭議處理
當勞資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問題。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於當事人雙方都通過勞動合同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仲裁機構或法院將根據相關事實和證據對勞動爭議依法做出判決。
  3.勞動合同的重要作用
在《勞動合同法》的時代,用人單位的粗放式用人管理得到了巨大的限制,他們必須積極主動的應對新環境下的勞資關係,同時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在法律層面得到了加強。勞動合同約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該遵守的規章制度和條款。對雙方當事人起到了正面的引導作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做什麼,不能做什麼。使雙方的行為有了明確的參照。勞動合同同時明確規定,雙方當時人如果違反合同規定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對雙方起到了嚴厲的警示和威懾作用,能夠很好的防患於未然,減少違規違法事件的發生。當勞動爭議發生時,勞動合同將成為處理勞動爭議最有效的支持和證據作用。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通往和諧之路:當代中國勞資關係研究》榮兆梓等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4]《勞動者職業病防護》李盛,費曉東,王宇紅,王金玉著,甘肅科技出版社
[5]《中國外資企業管理》杜賢中著,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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