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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章程

2023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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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招生章程是填報志願時非常重要的參考文件,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範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347(國標代碼),0021(浙江省代碼),0223(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代碼),0321(三位一體招生代碼),0221(定向師資招生代碼)。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生畢業後授予「湖州師範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根據國家統一規格印製)。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授予湖州師範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二環東路759號。
第九條 學校辦學歷史已逾百年,1916年開始師範教育,1958年開始高等教育,2012年開始獨立招收碩士研究生。學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全國文明單位、全國學雷鋒活動示範點、全國助殘先進集體,是國家第一批卓越醫生和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項目試點高校、浙江省應用型建設試點示範學校。擁有6所附屬醫院、2個臨床醫學院、5所附屬學校。現有53個本科專業,教育學、水產2個一級學科碩士點,護理、教育、電子信息、藝術4個專業學位碩士點;數學和臨床醫學兩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擁有6個省級一流學科,10個湖州市重點學科;擁有小學教育和數學與應用數學2個國家特色專業,1個教育部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2個國家一流本科專業,8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0個省級重點專業,5個省級優勢專業,7個省級新興(特色)專業,6個湖州市重點專業。
學校現有高級職稱765人,具有博士學位502人,有外國國家科學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6人,長江學者、國家「**」專家、國家教學名師等國家級領軍人才8人,省「**」專家、中科院「百人計劃」人才、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省「151」重點資助人才等省級領軍人才59人。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全國百名「兩課」優秀教師、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科學家(農業部)、中國科協首席科學傳播專家、省高校領軍人才、省高校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省(高校)教學名師、省(高校)教壇新秀、省(高校)優秀教師、省十佳優秀科技工作者、南丁格爾獎獲得者共82人。學校獲國家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4項,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5項、二等獎14項;主持獲教育部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2項,主持獲省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共4項,其他省部級科研成果獎54項。
學校積極響應國家「一帶一路」倡議,持續推進教育國際化。在亞塞拜然國立語言大學設立孔子學院,與中國社會科學院等共建跨文化研究中心。積極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與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20多個國家和港澳台地區的60多所院校和機構開展緊密交流合作,先後派出學生前往哈佛大學、史丹福大學、牛津大學、劍橋大學、雪梨大學、查理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日本早稻田大學、亞塞拜然語言大學等進行學習交流。學校與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合作舉辦學前教育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與加拿大魁北克大學共建水產養殖與環境研究國際聯合實驗室,與烏克蘭敖德薩國立理工大學共建湖州市新興技術研究院等。學校擁有來自法國、俄羅斯、烏克蘭、哈薩克等45個國家的近500名國際學生。
學校努力打造人文校園、生態校園,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蠶絲綢)傳承基地。根植湖州深厚的歷史文化土壤,擁有沈行楹聯藝術館、趙紫宸趙蘿蕤父女紀念館、陸增鏞紀念館、湖州歷代狀元館等一批以湖州文化人物為主的場館和中國首個南丁格爾教育館等,開設胡瑗大講堂,舉辦胡瑗文化節,倡導「君子之風」,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園文化;校園環境優美,四季景色宜人,綠化覆蓋率達32%,建成思源廣場、胡瑗廣場、德清湖、安吉園、長興廣場、吳興園、南潯河、鵠望亭等文化景觀。
第三章 機 構
第十條 湖州師範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2021年的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湖州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湖州師範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計劃及類別(批次)
第十三條 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趨勢及學校自身辦學條件,經浙江省教育廳批准,2021年學校計劃面向全國二十九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人數和類別(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浙江省招生類別分為專升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第二學士學位等,其中「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定向培養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第十五條 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繼續實施專業(或大類)招生(詳見附表),錄取時各專業(或大類)不設專業級差。學校對按大類招生的學生採取「1+3」模式,實行「厚基礎,寬口徑」培養。學生在完成大類基礎課程學習後,根據「志願+成績」原則進行專業分流。學生申請專業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湖州師範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如下:
(一)在高考成績達到同類別(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1(部分有特殊規定省份除外)。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所有其他專業學生進校後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三)外語單科成績要求:英語、日語專業達到100分(或總分的67%);音樂學、美術學專業不得低於60分(或總分的40%);設計學類專業不得低於50分(或總分的33.3%)。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衝突的,以生源所在省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四)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師範)、材料化學、製藥工程、生物工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應用心理學(師範)、水產養殖學、學前教育(師範)、生物科學(師範)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師範)、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等專業。
考生應結合個人高考體檢結果合理填報志願,錄取中因考生體檢原因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學校在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予以處理。
(六)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七)綜合改革錄取: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東、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願。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參照各省平行志願投檔同分考生排序規則。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無同分投檔排序規則,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八)其他省份錄取: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於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於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願間無級差分。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錄取專業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有特殊規定省份則遵循該省文件執行)。單科順序排列: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十七條 湖州師範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入圍考生須參加2021年高考,在填報志願時,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願欄的第一志願欄填寫我校志願,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後續志願的投檔程序。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十八條 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我校面向浙江、江蘇、湖南、安徽、福建、河北、山東(只招美術類)7個省份招收藝術類考生,所有專業均採用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具體錄取規則如下: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摺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摺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衝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第十九條 體育類招生錄取辦法:
(一)體育類招生:對文化分、體育術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術科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術科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文化分及專業分均以75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綜合分=考生文化分(滿分摺合成750分)×50%+術科成績(滿分摺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生源所在省相關要求衝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二)體育特招生:在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要求,文化考試成績過線,特招生專項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體育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體育特招生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定向培養招生:經省衛生廳、發改委、教育廳、民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批准,受本省部分市政府委託,我校為本省部分地區培養臨床醫學、護理學專業定向就業生,列入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師範學院2021年醫學定向培養招生簡章》;2021年我校將繼續開展師資定向培養招生工作,有關招生事項由省招生主管部門及各縣區教育局公布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全面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以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作為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
(一)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及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公布。
(二)錄取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逾期不辦(超過兩周)且無正當理由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新生入學後,我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複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
第二十二條 安定書院是2020年成立的榮譽學院,傳承「明體達用」的教育思想,旨在培養文化涵養寬厚、知識底蘊精深、能力素養出眾、國際視野開闊的卓越創新人才。學院實行四年一貫制,採用多元化培養模式和個性化培養方案,實施小班化設置,每班25人。2021年在浙江省普通類平行錄取中,招收小學教育專業(胡瑗班,師範)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圖靈班)各10人,其餘名額面向全校大一新生進行選拔。具體選拔方式、條件及名額詳見選拔方案。
第二十三條 轉專業政策:為貫徹「最適教育,最佳發展」理念,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成才需要,學校具有靈活的轉專業政策,學生在一年級、二年級階段均可以申請轉專業(特殊類型招生除外),具體參見學校轉專業相關文件。
第二十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學校與美國北科羅拉多大學合作舉辦學前教育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自2017年開始列入浙江省普通類中外合作招生計劃,錄取考生不得申請轉專業。考生進校後,國內學習並成績合格,獲湖州師範學院畢業文憑;同時完成國外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者獲得北科羅拉多大學畢業文憑。
第六章 收費及獎學金、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詳見《湖州師範學院學雜費收繳管理辦法》。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設立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類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類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特等獎學金、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三等獎學金)和外設類獎學金(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出資在我校設立),獎學金在學生中覆蓋面達40%以上。學校資助育人體系完善,建立「獎、貸、助、補、勤、減」六位一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所有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應助盡助,實現了資助政策100%的覆蓋。除了各項保障性資助,學校還積極探索開展發展性資助,通過勤工助學、暑期社會實踐、赴港交流訪學等項目,促進學生成長成才。具體政策詳見學校相關文件規定。
第七章 諮詢
第二十七條 湖州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並從2021年6月中旬起開設招生諮詢熱線。
學校聯繫方式:諮詢電話:0572-2599888,2322001
聯繫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環東路759號 郵編:313000
學校網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jhu.edu.cn
官方招生微信平台:hushizhaosheng(或搜索「湖師招生助手」)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其他信息詳見湖州師範學院招生網公布的各類招生章程和簡章。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範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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