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債起訴要多久開庭審理
欠債起訴開庭審理的時間如下:
1.若立案後,人民法院採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一般在當事人收到傳票後十五日以內開庭。
2.若立案後,人民法院採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的,一般在當事人收到傳票後三十日以內開庭。
3.若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期為三十天,公告送達期滿後可安排開庭。
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欠債訴訟時效是多久
欠債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欠款起訴律師怎麼收費
欠款起訴,律師的具體收費有:
1.約見律師諮詢:債權債務等方面法律諮詢收費標準:律師辦公室面談每小時收費人民幣200元到500元,諮詢請提前預約,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普通代理收費: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時先支付律師費,追回款項全部由債主所有;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3.半風險收費:債主事先支付部分服務費,事後按追討回款項較小比例(10%-50%)付費;追討債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費用據實結算,包括:調查費、取證費、一、二審訴訟或仲裁費、執行費、工商費、交通住宿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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