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懷孕期間被家暴是否犯法
懷孕期間被家暴犯法,如果造成女方輕傷以上傷情的,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構成故意傷害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罪,是指針對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二、女方懷孕期間被家暴如何處理
提醒您,在懷孕期間遭受到家暴,依據法律規定,妻子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三、家暴離婚如何收集必要證據
1.證人證言。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過警,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並製作筆錄。
3.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
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
5.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6.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採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7.通話錄音,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8.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也可以作為證據。
9.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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