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喪失勞動能力丈夫有撫養義務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且一方因殘疾、疾病等因素需要撫養,而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那麼,夫妻一方喪失勞動能力對另一方有無扶養義務?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 扶養 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
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的傷殘鑑定根據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和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致使機體功能障礙,經一段時間的治療痊癒後,其勞動能力可以恢復;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造成的勞動能力下降或喪失,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治療仍不能恢復或僅能部分恢復。
(一)按持續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和永久性兩種:
1、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引起的機體功能障礙,使機體完成本職工作的能力受到暫時的影響,但功能障礙恢復後仍可完成其工作;
2、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機體在損傷或疾病以後,儘管經過長期治療,仍未能治癒,而呈頑固性與持久性,以致不能完成其本職工作或需要改變其原有工種。
(二)按喪失程度分為:完全喪失和部分喪失:
1、完全勞動能力喪失:是指不能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2、部分勞動能力喪失:是指不能從事通常的本職工作,但履行其他較輕工作而無損於健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一、夫妻一方喪失勞動能力對另一方有無扶養義務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生活上和物質上要相互扶助、給予供養,當夫妻一方失去勞動能力時,另一方負有 扶養 和照顧對方生活的義務。
二、勞動能力喪失的類型有哪些
根據勞動能力喪失的傷殘鑑定根據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和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致使機體功能障礙,經一段時間的治療痊癒後,其勞動能力可以恢復;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造成的勞動能力下降或喪失,經過相當長的時間治療仍不能恢復或僅能部分恢復。
(一)按持續時間可分為暫時性和永久性兩種:
1、暫時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損傷或疾病引起的機體功能障礙,使機體完成本職工作的能力受到暫時的影響,但功能障礙恢復後仍可完成其工作;
2、永久性勞動能力喪失:是指機體在損傷或疾病以後,儘管經過長期治療,仍未能治癒,而呈頑固性與持久性,以致不能完成其本職工作或需要改變其原有工種。
(二)按喪失程度分為:完全喪失和部分喪失:
1、完全勞動能力喪失:是指不能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2、部分勞動能力喪失:是指不能從事通常的本職工作,但履行其他較輕工作而無損於健康。
三、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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