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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合作協議書集錦10篇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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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合作協議書集錦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意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生意合作協議書1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前期預需投資_______萬元整,甲乙雙方各投資_______萬。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比例為_______:___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比例為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_______經營許可證》,《_______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_______:_______(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_)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乙方確認後簽字入賬。
  由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即賬目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交予甲方用於各種開支,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甲方入賬。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貨物,如需取貨必須現金結算並做好記錄。
  經營中,甲乙雙方對未經對方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三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五、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半年(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甲方全額賠償。如出現應有貨物與現有貨物不符,由乙方全額賠償。
  六、過期貨物處理:在經營中乙方負責盤查店內預過期貨物,需提前6個月和3個月提醒甲方知曉,並作好記錄共同處理,處理不掉按正常損耗於店內核銷,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記錄的過期貨物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糾紛處理:如甲乙雙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一方經營,經營方應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經營利潤,(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並簽訂協議)以年結算支付。經營中選擇經營一方在未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本店,如造成損失由經營方全額賠償另一方,並視轉讓無效。
  八、退夥:合伙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雙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合伙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範本簡單(三)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經營地址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_________%。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雙方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_________%。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承認本伙協議,並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資金額、方式
  1、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占總投資額50%。
  2、雙方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___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承認本伙協議,並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__________________。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夥
  (2)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建材經營部」,總投資為300萬元,甲出資200萬元,乙出資100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60%、4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大肉麵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經營大肉麵館名稱:
  主要經營地:
  經營範圍:
  經營場所面積: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的比例每月分配,剩餘部分,每隔_____月,由合伙人共同商議後再行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合夥協議經營期間,因個人原因或法定事由退夥者,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約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退夥。
  合伙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註:_____方擅自退夥後,需賠償合伙人的全部出資金額。
  2、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夥後,其他合伙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在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伙人
  註:_____方不得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託:
  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並對其他合伙人進行監督;
  _____方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經營以及製作;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_____方對合夥項目的賬目及資金進行管理,營業款的收取和保管,每月盈餘的分配。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職責,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或借用本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的一切與本合夥企業無關的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5、合伙人不得將本合夥企業的產品免費或低價售與他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全額賠償,並由全體合伙人商議後在其的盈餘分配中進行處罰。
  第九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四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為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Υ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六、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白銀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生意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是商業合作關係。甲方系專業諮詢經紀公司,因乙方擁有商業信息,但須以甲方之名義對外簽訂代理協議。
  二、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之代理協議簽訂。由甲方負責具體操作,乙方只負責將客戶介紹給第三方(即總代理商),由第三方與甲方協商具體操作步驟。
  三、房產銷售或預售合同簽訂後,乙方只負責應得佣金到達甲方賬戶。若佣金到帳後,則甲方須在到帳之次日起七日內,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應得佣金(佣金具體分配比例為甲方10% [含營業稅],乙方90%)。
  四、本協議僅為乙方提供對外業務開展之便利條件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等等。
  第三條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匯入合伙人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戶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占______%股份。
  3、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工資分配、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伙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著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伙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餘分配款項。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可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本合夥協議,並共同簽署新合夥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合伙人退夥後,合伙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夥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夥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甲方自願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夥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第八條禁止行為
  1、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以合夥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3、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生意合作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______,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______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出資及盈虧分擔
  1、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2、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條項目經營管理
  1、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2、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3、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6、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條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1、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2、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8


  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夥協議的注意事項:
  1、合伙人資格審查。由於全體合伙人即合夥企業要對合伙人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一定要審查好合伙人的資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這是簽訂合夥協議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證明一定要備份;
  2、合伙人的出資一定要明確。出資的方式、金額、期限要明確,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實,動產要轉移持有人,不動產要辦理變更登記,建立合夥企業帳目。
  3、合夥企業的賬目要清晰。可聘請專業人員按規定建立健全,注意單據入賬的審批制度要經全體合伙人通過,合伙人有查閱帳目的權利;
  4、合夥協議的其他條款儘量具體。凡涉及合夥事務的管理制度,儘量落實到書面上,預防將來發生爭議,無據可查。

生意合作協議書9


  合伙人: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項目名稱及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出資金額、 方式。
  (一)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總投資額50%。
  (二)雙方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人民幣共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雙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 盈餘分配: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各人按50%比例承擔。
  第四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伙人同意; 承認本伙協議,並簽署合伙人共同擬定的合夥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①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夥;
  ②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 合夥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六條 合夥的終止清算。
  (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解散後應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投資比例分配,各持50%。
  (3)清算時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為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生意合作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λ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范Χ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Χ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伙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這裡可以根據合伙人數的多寡進行增減,呵呵。。。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夥後,其他合伙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伙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Υ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Υ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Υ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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