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款所屬時間: 年 月 金額單位:元至角分
註:1.凡享受財稅[2007]92號文件第一條規定按月減征營業稅的納稅人,應於每月終了後10日內向主管地稅機關報送本表。
2.本表「單位性質」欄,填寫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或其他單位。
3.本表「安置殘疾職工人數」欄,填寫納稅人實際安置的符合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的殘疾職工人數。
單位名稱(公章) | 納稅人識別號 | ||||
註冊地址 | 單位性質 | ||||
職工總人數 | 安置殘疾職工人數 | 殘疾職工占職工總人數的比例 | |||
經營範圍 | |||||
項目 | 欄次 | 金額 | |||
本月營業稅應稅收入 | 1 | ||||
本月應交營業稅稅額 | 2 | ||||
其中:可享受本優惠政策的稅額 | 3 | ||||
本月應減征營業稅限額 | 4=3.5/12×安置殘疾職工人數 | ||||
上月未減征營業稅限額 | 5=上月9 | ||||
本月可減征營業稅限額 | 6=4+5 | ||||
本月實際減征營業稅稅額 | 7(若3≥6則為6,否則為3) | ||||
本月減征營業稅後應交營業稅稅額 | 8=2﹣7 | ||||
本月未減征營業稅限額 | 9=6﹣7 |
2.本表「單位性質」欄,填寫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或其他單位。
3.本表「安置殘疾職工人數」欄,填寫納稅人實際安置的符合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的殘疾職工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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