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員工單獨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怎麼入賬
按準則要求,員工基本社保有由公司負擔的部分和代員工繳納的部分,賬務處理如下:
一、計提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二、從工資中代扣職工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三、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貸:銀行存款
商業險可以在稅前列支,但是需要按員工福利計算受益員工的個稅,同其他福利一起入賬.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企業給職工交的人身意外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範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給員工單獨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怎麼入賬?據小編了解我們先要計提公司的成本費用,然後從員工的工資中代扣職工自己負擔的那一部分,最後繳納員工和企業承擔的所有費用.大家明白了嗎!需要了解更多知識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網站資訊欄目,會有更多財務方面的訊息及時更新.
按準則要求,員工基本社保有由公司負擔的部分和代員工繳納的部分,賬務處理如下:
一、計提
借:成本費用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二、從工資中代扣職工負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三、繳納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社保
貸:銀行存款
商業險可以在稅前列支,但是需要按員工福利計算受益員工的個稅,同其他福利一起入賬.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企業給職工交的人身意外保險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給員工購買的意外險是否稅前扣除要看情況.
企業為高危作業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以及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可以稅前扣除.但為其他職工購買的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及意外門診險,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大企業稅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稅收自查有關政策問題的函》第一條第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稅前扣除範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給員工單獨買的人身意外保險怎麼入賬?據小編了解我們先要計提公司的成本費用,然後從員工的工資中代扣職工自己負擔的那一部分,最後繳納員工和企業承擔的所有費用.大家明白了嗎!需要了解更多知識您也可以關注我們網站資訊欄目,會有更多財務方面的訊息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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