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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搭銷售的企業如何做稅務籌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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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搭銷售的企業如何做稅務籌劃?
答:搭配銷售又被稱為商品聯賣。如果是純粹聯賣,則指僅在一項打包中銷售商品或服務,不能分散購買。如果商品既可打包銷售,也可分售,則為混合聯賣。
從大多數商家實施的捆綁銷售行為可以看出,捆綁銷售從經營行為的角度分析一般有四大特徵:
一是必須將捆綁銷售的各種不同型號或不同類別的商品一起對外出售,不拆分銷售;
二是將捆綁銷售的各種、各類商品以一個統一的價格一起對外銷售,售價中一般不區分哪種商品售價幾何,或者即使區分,也是為了滿足稅法對開具發票的要求象徵性地確定其中部分商品的售價,而並非實際交易的價格;
三是捆綁銷售的價格小於按各種、各類商品分別對外銷售的價格總和,有低價位促銷和競爭優勢;
四是往往由暢銷商品與不暢銷商品或者是不暢銷商品進行搭配捆綁。
混搭銷售的企業如何做稅務籌劃?
A大型商場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貨均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現有的銷售方式是購物滿100萬元,贈送價值30萬元的商品(購進價格為18萬元。均為含稅價,下同);該商場銷售利潤率為40%,銷售額為100萬元的商品,其購進價格為60萬元,其進項稅額為60萬元/(1+17%)*17%=8.72萬元。
打折銷售,商品七折銷售,價值100萬元的商品售價70萬元,應繳納的增值稅為:
70萬元/(1+17%)*17%-8.72=1.45萬元;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1.45萬元*(7%+3%)=0.05萬元;
應納稅額合計1.45萬元+0.05萬元=1.59萬元。
混搭銷售的企業的處理,上述小編給您整理的計算方法,您現在清楚了沒有?還有不同的觀點,可以與的在線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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