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高檢收到地方各級檢察院司法協助材料後怎麼處理

2023年10月31日

- txt下載

一、最高檢收到地方各級檢察院司法協助材料後怎麼處理
1、最高人民檢察院收到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書及所附相關材料後,應當依照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和有關條約進行審查,作出以下處理:
(1)對符合規定、所附材料齊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對外聯繫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外國提出請求;
(2)不是對外聯繫機關的,應當通過對外聯繫機關向外國提出請求。
(3)對不符合規定或者材料不齊全的,應當退回提出請求的人民檢察院或者要求其補充、修正。
2、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百七十五條
二、刑事司法協助方式有哪些
1、代為送達刑事訴訟文書。包括與刑事訴訟有關的司法文書以及訴訟文件和其他文字資料等司法外文書。
2、委託調查取證。包括詢問證人、被害人、鑑定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訊問當事人、嫌疑犯、罪犯,調查核實有關人員的身份及履歷情況,進行勘驗、檢查、鑑定,調取物證、書證、視聽資料,委託搜查和查封財產等等。
3、協助偵查案件和通緝通報。國際刑警組織在這一活動中往往起著極為重要的協調作用。
4、移交贓款贓物或者扣押品等。
5、引渡。即一國把當時在其境內而被他國指控犯有罪行和判刑的人,根據該國請求,移交給改國進行審判或處罰的一項制度。它主要是將犯罪嫌疑人由所在國轉交給犯罪地國或者受害國管轄審判的移交。
6、訴訟移轉管轄。即一國司法當局接受另一國委託或者請求,依照本國法律受理國際刑事案件的司法協助形式。它主要是為減少外交阻滯帶來的投入、更好地懲罰和教育罪犯,由犯罪地國或者受害國將有關案件的證據及其他訴訟材料轉交給實際控制人犯的非犯罪地國或者犯罪嫌疑人國籍國管轄審判的移轉。
7、對外國生效判決的承認和執行。
8、有條件判刑或有條件釋放罪犯的轉移監督。
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檢察院收到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刑事司法協助請求書及所附相關材料後,要進行審查,依據審查結果作出不同的處理。例如,對符合規定、所附材料齊全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對外聯繫機關的,應當及時向外國提出請求。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