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損害鑑定次要責任如何賠償
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法院判決主要依據醫療損害鑑定結果,法官也會根據具體案件適當調整責任係數,一般次要責任醫院承擔30%-40%的責任,最多49%。賠償金額為全部的醫藥費、誤工費等損失金額乘以責任係數。
二、醫療損害鑑定責任如何劃分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故確定賠償時應根據醫療機構的過錯責任大小來劃分:醫療機構負全部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60%-90%;負次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40%;負輕微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四)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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