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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同意離職怎麼辦,離職不批准可以投訴嗎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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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不同意離職的處理辦法是正式員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的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離職不批准可以投訴,一般是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一、領導不同意離職怎麼辦


領導不同意離職勞動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話,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任意解除權,不受用人單位任何限制。


二、離職不批准可以投訴嗎


離職不批准可以投訴。如果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另外,非全日制用工,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係。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三、離職申請一個月了沒同意可以走嗎


離職申請一個月了沒同意可以。
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後,不管老闆批不批准都可以走。老闆沒有權利不准你辭職。
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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