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分別是什麼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分別如下:
1.就業協議一般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
2.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二、什麼樣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三、就業協議與簽訂勞動合同的關係是什麼
就業協議與簽訂勞動合同的關係是,就業協議可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就業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簽訂就業協議後畢業生可能留在用人單位工資,因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簽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