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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繼承書怎麼寫

202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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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繼承書怎麼寫


土地使用權人(被繼承人): (下面簡稱甲方)
土地使用權繼承人: (下面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的繼承達成協議,並簽訂本協議書,現將有關事宜分列如下:
甲方自願將名下的土地所有權轉由乙方繼承。繼承土地的具體情況如下: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者:地址: 用地面積:壹佰叄拾肆點;其中:建築占地:壹佰叄拾肆點用途:住宅。四至界線: 東至:本戶門前陽台,灶房山峰外腳抵本戶空場;南至:本戶正房,灶房峰外腳抵與奚國的界石內皮為界;西至:本戶正房峰後腳外皮抵本戶園地; 北至:本戶正房,山峰後腳外皮抵陳祖瓊承包地。此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協議自簽字當日起生效。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二、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公民的房屋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不論是城市人還是農村人,甚至國家幹部,還是其他人,都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權。我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根據這一規定,所有農村居民的宅基地所有權都屬於村集體。宅基地上房屋的繼承者在依法取得房產所有權以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地面上的房產所有權而轉移,由繼承者繼續使用。除自己居住外,也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將該房屋出售給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成員。
土地使用權繼承需要的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雙面)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涉稅證明和其他規定的材料。


三、土地使用權怎麼繼承?


(1)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提交所需要的申請材料後由受理的工作人員當場審查材料是否齊全,不齊全的話需要出具《缺件通知書》。
(2)若是材料齊全就會出具《受理承諾單》,再上報國土局進行審批。
一般承諾時限為受理後的15~20個工作日。若是要繳納出讓金的要根據當年當地標準進行繳納,證書的工本費和其他費用以當地財政局公布的費用標準為準。
根據法律規定,土地繼承協議當中應當註明土地使用權人(被繼承人)以及土地使用權繼承人雙方當事人,還有便是就土地使用權的繼承達成協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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