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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權跟出租有什麼區別

202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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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也有以下幾方面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租賃權是基於租賃關係產生的債權,它只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即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發生效力,沒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典權是用益物權,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2)標的物不同。租賃權的標的物可以為動產,也可以為不動產,法律對此無限制;而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典權的標的物只能是不動產,不得為動產。
(3)內容不盡相同。雖然兩者都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內容,但是,兩者在內容方面也有區別。比如,租賃權中的租金,一經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即取得其所有權,在租賃關係終止時,承租人無須返還租金;而典權中,出典人在典權設定時取得典價,但是如果在典權期限屆滿,出典人回贖典物時,須向典權人返還典價。
(4)權利的限制不同。在租賃中,承租人原則上不得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否則,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物,解除租賃關係;而在典權中,除雙方當事人有明確的禁止約定外,典權人可將典權讓與他人,也可以將典物轉典。
(5)法律後果不同。在租賃關係中,租賃期間屆滿後,承租人必須將租賃物返還給承租人;而在典權中,在典權期間屆滿後,典權人是否返還典物取決於出典人是否行使回贖權。如果出典人行使回贖權,則典權人應向出典人返還典物;如果出典人拋棄回贖權,則典權人不返還典物給出典人而取得典物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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