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產怎麼賠員工損失
破產是不需要賠償員工的,只需要補償員工。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越久,補償的金額就越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是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七十條債務人或者債權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進行重整。
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
二、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序有:
1.宣報破產後進入破產清算;
2.成立清算組;
3.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4.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5.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
6.破產債權;
7.債權人會議;
8.和解;
9.破產財產的處理與分配;
10.破產終結。
三、企業清算需要多久
公司解散事由出現後成立清算組,清算結束之後去申請註銷公司。註銷公司的時間一般都是6個月左右,但是分公司註銷時間為4個月左右。公司註銷要登報45天,然後國稅註銷受理45天,地稅受理45天,因此時間都會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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