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鑑定不是向醫院申請,醫療糾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或者是由當事人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發鑑定申請,醫學會接受鑑定委託之後會在四十五天內做出鑑定結論。
一、
醫療糾紛鑑定不是向醫院申請,醫療鑑定可以由單方當事人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發出申請,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專業的醫學會進行鑑定。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將在45天內出具相關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
醫療糾紛鑑定標準有如下: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三、
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包括:
1.醫療機構與醫患溝通機制未建立健全;
2.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
3.患者不遵守醫療秩序和醫療機構有關就診、治療、檢查的規定等。
引用法條
一、
如何向醫院申請醫療糾紛鑑定
醫療糾紛鑑定不是向醫院申請,醫療鑑定可以由單方當事人直接向衛生行政部門發出申請,也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專業的醫學會進行鑑定。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將在45天內出具相關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
醫療糾紛鑑定標準有哪些
醫療糾紛鑑定標準有如下:
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
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
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
具體分級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三、
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是什麼
醫療糾紛發生的原因包括:
1.醫療機構與醫患溝通機制未建立健全;
2.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實;
3.患者不遵守醫療秩序和醫療機構有關就診、治療、檢查的規定等。
引用法條
-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
- [2]《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條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