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保險的特點主要包括被保險人的多變性、保險利益的轉移性、承保風險的廣泛性、保險合同的可轉讓性等。貨物運輸合同賠償數額是如果雙方當事人有約定,按照約定的數額賠償。
一、
貨物運輸保險的特點如下:
1.被保險人的多變性。
2.保險利益的轉移性。
3.保險標的的流動性。
4.承保風險的廣泛性。
5.承保價值的定值性。
6.保險合同的可轉讓性。
7.保險利益的特殊性。
8.合同解除的嚴格性。
二、
貨物運輸合同賠償數額有約定的,就應當按約定數額進行賠償;當事人對賠償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承運人賠償的數額應當依照補充協議約定,或者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
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
1.託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引用法條
一、
貨物運輸保險的特點有哪些
貨物運輸保險的特點如下:
1.被保險人的多變性。
2.保險利益的轉移性。
3.保險標的的流動性。
4.承保風險的廣泛性。
5.承保價值的定值性。
6.保險合同的可轉讓性。
7.保險利益的特殊性。
8.合同解除的嚴格性。
二、
貨物運輸合同賠償數額是多少
貨物運輸合同賠償數額有約定的,就應當按約定數額進行賠償;當事人對賠償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則承運人賠償的數額應當依照補充協議約定,或者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三、
貨物運輸合同中的主要條款
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
1.託運人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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