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期限是在發生事故一年之內,病員死亡的應當在死亡後十五日內提出醫療鑑定。醫療事故索賠流程為鑑定醫療事故,醫學會出具鑑定報告,根據報告計算賠償金額等。
一、
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期限是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
二、
醫療事故賠償流程:
1.鑑定醫療事故。複印封存病歷資料要及時。
2.由醫學會給出醫療事故鑑定報告。
3.計算賠償總額。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4.保險公司或醫療機構根據確定的賠償總額給予賠付。
三、
醫療事故民事上訴狀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住址;
2.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同上;
3.訴訟請求:包括賠償金額、支付方式、訴訟費用支付方;
4.寫明事實與理由;
5.寫明具狀人,日期。
引用法條
一、
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期限是什麼時候
醫療事故鑑定的申請期限是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
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3.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
二、
醫療事故索賠流程解析
醫療事故賠償流程:
1.鑑定醫療事故。複印封存病歷資料要及時。
2.由醫學會給出醫療事故鑑定報告。
3.計算賠償總額。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4.保險公司或醫療機構根據確定的賠償總額給予賠付。
三、
醫療事故民事上訴狀怎麼寫
醫療事故民事上訴狀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住址;
2.負責人的基本信息:同上;
3.訴訟請求:包括賠償金額、支付方式、訴訟費用支付方;
4.寫明事實與理由;
5.寫明具狀人,日期。
引用法條
-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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