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需要繼承的,當事人要辦理過戶手續,完成不動產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在繼承房屋時不是必須要進行繼承公證的。並且如果繼承的是集體土地所有權上的房屋,需要注意房屋是否屬於宅基地。
一、
農村房屋如下繼承:
農村房產繼承需辦理過戶手續。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即可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二、
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三、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是被繼承人合法取得的,是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的,但宅基地不能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引用法條
一、
農村房屋怎麼繼承
農村房屋如下繼承:
農村房產繼承需辦理過戶手續。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書等相關材料即可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二、
繼承房屋要辦理公證嗎
法律依據:《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三、
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房屋可否繼承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如果是被繼承人合法取得的,是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的,但宅基地不能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 [2]《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 [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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