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眾打架鬥毆怎麼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聚眾鬥毆罪構成要件
聚眾鬥毆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
2.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3.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年滿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但只有首要分子與其他積極參加的人員才會構成此罪;
4.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糾集眾人結夥毆鬥的行為。
三、打架鬥毆多久判刑
打架鬥毆不是都會判刑的,只有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才會判刑。提醒您,構成犯罪的,一般會在五個月內進行判刑。有特殊原因或者案件重大複雜的,可以延長審理的期限。打架鬥毆到判刑,需要經過公安機關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和人民法院宣判三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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