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網PWA視頻評論

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麼辦

2023年11月14日

- txt下載

  法律賦予每一個人的上訴權利,對於司法裁判覺得有錯誤的地方,當事人都可以進行上訴。那麼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麼辦?如何對管轄權異議上訴?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怎麼辦


  (一)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時限
  民事訴訟法第127條規定管轄權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其時限即為15日。我們從前文的對管轄權異議主體、客體的分析,可知這一規定是不合理的。首先,從法條上看,它存在著邏輯性錯誤,因為管轄權異議的主體包括了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而只有被告才提交答辯狀;其次,這一規定也缺乏靈活性。對此,應當針對不同的主體,制定變通的規定。有學者建議,應借鑑國外立法經驗,總體上規定當事人應當在案件審理之前或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管轄權異議,凡中途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可作特別規定,即他們在接到法院告知其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正式通知後十日內提出。
  (二)法院對管轄權異議的處理程序。法院對管轄權異議案件的審理模式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7條,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後,法院應當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轄權的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這一規定,沒有體現當事人在管轄權異議的審理當中有何權利。在實踐中,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不須開庭審理,而是由法院單方面依據管轄規則進行審查。學者將這種由法院主導的處理管轄權異議的模式稱為行政化模式,當事人缺乏參與管轄權異議解決的場合和機會,法院對此既不進行開庭審理,也不舉行聽證。行政化模式強調法院在解決管轄權異議中的權威作用,帶有極強的行政程序的性質,漠視了當事人的訴權,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處理的結果影響甚微。 行政化處理模式根源於我國的司法傳統,一方面,由於我國的民事訴訟模式為職權主義模式,強調法院在民事訴訟程序中的主導地位,賦予了法院較大的職權;另一方面,在"重實體、輕程序"思想的影響下,法院為儘快解決實體爭議,對程序問題的處理往往採取簡化模式,不重視當事人的程序權利。行政化處理模式違背了民事訴訟法的辯論原則,容易造成對當事人訴權的損害。因此,這種對管轄權異議的審查模式應予以改進。

  二、提管轄權異議上訴需要答辯嗎


  看管轄權異議的結果如何,如果成立,那麼到其他法院審理時,需要答辯,如果不成立,繼續審理,那麼你也需要答辯。答辯可以叫答辯狀,也可以當庭口頭答辯。
  法律規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三、如何對管轄權異議上訴


  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可以上訴。《民訴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款,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我們可以進行上訴,只要認為法院的做法侵犯了我們的權利,就可以提出異議。

收藏

相關推薦

清純唯美圖片大全

字典網 - 試題庫 - 元問答 - 简体 - 頂部

Copyright © cnj8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