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法院進行審判之前,是有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檢察院會依法審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節。那麼相對不起訴的適用情形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於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酌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訴。
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
(三)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四)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
(五)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
(七)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
(八)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後立功的;
(九)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法定不起訴,是指《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形我們稱之為絕對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於以下六種情形: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各地的律師寫訴狀的收費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第五十九條
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相對不起訴一般是輕微的刑事案件,如果相對人在不起訴之後又重新發生違法行為,就會再次起起訴。
一、相對不起訴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於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酌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訴。
酌定不起訴的,必須是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除刑罰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犯罪嫌疑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在外國已經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犯罪嫌疑人又聾又啞,或者是盲人的;
(三)犯罪嫌疑人因防衛過當或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並造成不應有危害而犯罪的;
(四)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
(五)在犯罪過程中自動終止或自動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
(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
(七)被脅迫誘騙參加犯罪的;
(八)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自首後立功的;
(九)犯罪輕微又自首的或犯罪較重而有立功表現的。
二、檢察院法定不起訴情形有哪些
法定不起訴,是指《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這種情形我們稱之為絕對不起訴,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定,法定不起訴適用於以下六種情形: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找律師寫訴狀多少錢
各地的律師寫訴狀的收費標準都是不一樣的,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律師法》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第五十九條
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相對不起訴一般是輕微的刑事案件,如果相對人在不起訴之後又重新發生違法行為,就會再次起起訴。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