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法獲得專利保護的對象有哪些
無法獲得專利保護的對象有: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7.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等。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七)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等。
二、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多久
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並且該訴訟時效自利權人或者相關利害關係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以及侵權人之日起計算。提醒您,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例如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三、專利保護期已滿如何延長專利權的保護期限
專利保護期已滿是無法延長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明專利保護期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保護期為10年,均從申請日起算。且保護期屆滿後,任何人都可以免費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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