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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老闆不賠錢該怎麼辦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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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老闆不賠錢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發生工傷事故後一般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並且要及時維權,避免錯過了申請時間。
一、

工傷事故老闆不賠錢該怎麼辦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的維權程序複雜,並且周期特別長,如果職工在私營企業主處發生工傷施工,並且老闆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工傷職工可通過以下途徑,主張相關工傷待遇權益:
1.工傷職工應在保障傷情可以及時得到治療的情況下,應及時搜集勞動關係的證據,工傷傷情診療的證據、和工傷事故發生事實的證據,自受傷之日起一個月內要求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申請,職工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切記期限為一年。
2.如傷情較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可在病情穩定後向市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職工依據鑑定結果,可確定是否可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3.如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全額承擔賠償費用,具體賠償額度,需要依勞動者工資、傷殘程度、離職時間等實際情況經過計算才能得出,最終才能確定賠償項目與賠償額。如用人單位拒絕依據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結果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司法途徑主張工傷賠償待遇。
二、

工傷事宜諮詢哪個部門


工傷事宜諮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被認定為因工受傷,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賠償協商不成,可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的協議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三、

工傷過了一個月後還能申請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引用法條
  • [1]《工傷保險條例》第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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