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被強拆是需要補償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補償等。強制拆遷訴訟的時間限制是六個月的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強拆行政行為之日起計算。
一、
養殖場被強拆主要是補償養殖戶們的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等。養殖戶們從事養殖的,肯定要在地上蓋建養殖棚房或者員工宿舍,並且配置一系列的養殖設施。在關停拆遷過程中,對這部分地上附著物也應當給予合理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
強制拆遷訴訟的時間限制是六個月,自被拆遷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強拆行政行為之日起算。被拆遷人應當在訴訟時效範圍內提出訴訟請求,超過二十年的強拆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強制拆遷的法定程序大體如下:
1.違建認定;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
3.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
4.公告並送達;
5.行政複議或訴訟;
6.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複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8.送達;
9.行政複議或訴訟;
10.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
11.強制拆除。
引用法條
一、
養殖場被強拆怎麼辦
養殖場被強拆主要是補償養殖戶們的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搬遷費等。養殖戶們從事養殖的,肯定要在地上蓋建養殖棚房或者員工宿舍,並且配置一系列的養殖設施。在關停拆遷過程中,對這部分地上附著物也應當給予合理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
強制拆遷訴訟的時間限制是多久
強制拆遷訴訟的時間限制是六個月,自被拆遷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強拆行政行為之日起算。被拆遷人應當在訴訟時效範圍內提出訴訟請求,超過二十年的強拆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強制拆遷的法定程序是怎樣的
強制拆遷的法定程序大體如下:
1.違建認定;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
3.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
4.公告並送達;
5.行政複議或訴訟;
6.複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複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
8.送達;
9.行政複議或訴訟;
10.複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
11.強制拆除。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一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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