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納稅額的意思是應該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個人所得稅繳納的範圍包括了工資、獎金、個體工商戶的生產和經營所得以及財產租賃所得等。
一、
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納稅額是如下意思:
指個人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需要納稅的,是有起征點、三險一金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是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
二、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僱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裡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複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三、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一、
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納稅額是什麼意思
個人所得稅中的應納稅額是如下意思:
指個人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並不是所有的收入都是需要納稅的,是有起征點、三險一金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的。在計算個人所得稅的時候是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
二、
個人所得稅繳納的範圍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僱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開業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城鄉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
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包括個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4.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裡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5.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複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7.財產租賃所得。
8.財產轉讓所得。
三、
個人所得稅繳納的比例
1.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2.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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