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的原則應當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等因素出發。法院在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時,首先考慮的是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未滿2歲的,一般是歸女方撫養。
一、
父母離婚後如下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
一般由夫妻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以書面形式協商撫養權。例如,子女如果不滿兩周歲的,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
三、
可以變更撫養權有以下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引用法條
一、
父母離婚後如何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
父母離婚後如下協商孩子的撫養問題:
一般由夫妻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以書面形式協商撫養權。例如,子女如果不滿兩周歲的,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
離婚案件撫養權糾紛的審理期限
三、
變更撫養權的情形
可以變更撫養權有以下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已滿八周歲的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引用法條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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