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商標轉讓合同三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標轉讓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本註冊商標轉讓協議由下列兩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平等協商,現就甲方所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的第( )號使用於( )上的註冊商標的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註冊商標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乙方作為受讓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支付方式為( )。
第三條 甲方保證此協議簽訂時,任何第三人無權就此註冊商標主張權利,該註冊商標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礙乙方作為註冊商標受讓人權利行使的障礙。
第四條 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轉讓申請。雙方約定轉讓此註冊商標之一切申請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有積極協助辦理之義務。
第五條 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此註冊商標的轉讓申請後,發給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為此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享有作為此註冊商標所有人所應當享有的一切權益,並承擔所應當承擔之一切法律義務。
第六條 乙方保證此註冊商標轉讓完成後,使用該註冊商標所提供服務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維護商標的聲譽。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方:
受讓方:
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
二、商標圖樣:____。
三、商標註冊號:;國別:中國。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20xx年7月13日前半年內續展。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第25類具體商品:1、服裝2、領帶3、T恤4、帽5、襯衫6、鞋商品截止
六、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25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25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申請註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並同時將該商標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代理人。
5.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方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自願將在中國註冊的第______號商標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商標圖樣
一、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整,以收款收據為準,付款方式,簽合同時一次付清。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之日至該商標核准轉讓之前乙方擁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獨占使用權。
三、商標轉讓申請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辦理上述有效商標轉讓的一切文件,證件。並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該商標轉讓全過程中,轉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過戶所需的一切資料提供至該商標成功轉讓乙方名下為止。
四、甲方保證轉讓的註冊商標擁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權利瑕疵,具體地說:
(1)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日前沒有給第三者辦理過許可使用;
(2)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與第三方商標爭議;
(3)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財產訴訟保全;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甲方應將自己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申請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轉讓;
(5)要求一併轉讓的商標乙方不另支付額外費用。
五、轉讓的註冊商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要負責全額退還商標轉讓費。
六、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甲乙雙方應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在簽訂此協議之前或者之後如甲方將上述商標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賠償乙方轉讓費十倍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家商標局備案一份。
九、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標轉讓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商標轉讓合同 篇1
本註冊商標轉讓協議由下列兩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充分平等協商,現就甲方所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的第( )號使用於( )上的註冊商標的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註冊商標無償轉讓給乙方所有,乙方作為受讓人應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支付方式為( )。
第三條 甲方保證此協議簽訂時,任何第三人無權就此註冊商標主張權利,該註冊商標上不存在有任何妨礙乙方作為註冊商標受讓人權利行使的障礙。
第四條 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轉讓申請。雙方約定轉讓此註冊商標之一切申請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有積極協助辦理之義務。
第五條 自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此註冊商標的轉讓申請後,發給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之日起,乙方成為此註冊商標的所有人,享有作為此註冊商標所有人所應當享有的一切權益,並承擔所應當承擔之一切法律義務。
第六條 乙方保證此註冊商標轉讓完成後,使用該註冊商標所提供服務的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維護商標的聲譽。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
受讓方:
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協商一致,對商標權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__
二、商標圖樣:____。
三、商標註冊號:;國別:中國。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20xx年7月13日前半年內續展。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第25類具體商品:1、服裝2、領帶3、T恤4、帽5、襯衫6、鞋商品截止
六、轉讓方的保證
1.轉讓方保證該權利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作為抵押。
2.轉讓方保證在國際分類第25類以及在其他類別的與第25類有關商品類似的商品上,轉讓方沒有任何與該權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標獲得註冊或提出申請註冊。
3.轉讓方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後,將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該權利或與其類似的商標的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在內的任何權益,且上述所有權利均將由受讓方行使。
4.轉讓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簽署該權利的商標專用權的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書,並同時將該商標商標註冊證正本交受讓方或受讓方的代理人。
5.如果該商標轉讓申請被商標局駁回,轉讓方應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標轉讓費用。
商標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甲方自願將在中國註冊的第______號商標轉讓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商標圖樣
一、轉讓費為人民幣________整,以收款收據為準,付款方式,簽合同時一次付清。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訂之日至該商標核准轉讓之前乙方擁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獨占使用權。
三、商標轉讓申請具體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轉讓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供辦理上述有效商標轉讓的一切文件,證件。並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合法,有效。該商標轉讓全過程中,轉讓人必須協助受讓人辦理過戶所需的一切資料提供至該商標成功轉讓乙方名下為止。
四、甲方保證轉讓的註冊商標擁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權利瑕疵,具體地說:
(1)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日前沒有給第三者辦理過許可使用;
(2)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與第三方商標爭議;
(3)轉讓的商標在轉讓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財產訴訟保全;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甲方應將自己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或申請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註冊商標一併辦理轉讓;
(5)要求一併轉讓的商標乙方不另支付額外費用。
五、轉讓的註冊商標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商標無效,要負責全額退還商標轉讓費。
六、甲乙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甲乙雙方應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在簽訂此協議之前或者之後如甲方將上述商標賣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賠償乙方轉讓費十倍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家商標局備案一份。
九、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認為需要補充的內容: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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