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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銀安盛月盈安心養老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3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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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2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註: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開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況
註:1、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信息披露費由基金管理人承擔,不從基金資產中支付。
2、募集期間場外凈認購金額為300,132,824.58元,場內凈認購金額為6,0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本基金的基金經理持有本基金份額總量的數量區間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銷售機構的網點進行交易確認單的查詢和列印,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www.py-axa.com)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詢交易確認情況。
(2)本基金以定期開放的方式運作,即本基金以運作周期和自由開放期相結合的方式運作。本基金以18個月為一個運作周期,每個運作周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個自由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至18個月後的對日的前一日止。在每個運作周期結束後進入自由開放期。本基金的每個自由開放期為5至20個工作日。自由開放期的具體期間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個運作周期結束前公告說明。在自由開放期間本基金採取開放運作模式,投資人可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或其他業務。
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個月。如運作周期結束之日後第一個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響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開始。開放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發生基金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將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暫停申購與贖回的期間相應延長。在確定申購開始與贖回開始時間後,基金管理人將在申購、贖回開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申購與贖回的開始時間。
風險提示:
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於投資前認真閱讀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法律文件,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
浦*安盛增利分級債券型證券
投資基金之**增A、浦銀增B
終止上市的公告
《浦*安盛增利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於2011年12月13日生效,生效之日起三年內,浦*安盛增利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不接受申購和贖回,本基金份額劃分為浦*安盛**增A(基金份額簡稱:**增A,基金代碼:150062)與浦*安盛浦銀增B(基金份額簡稱:浦銀增B,基金代碼:150063)兩個類別,於2012年3月9日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據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的封閉期將於2014年12月12日到期,本基金在封閉期結束後,無需召開持有人大會,將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稱變更為「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交易所申請終止本基金之**增A、浦銀增B的基金份額上市交易,並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通知書》(深證上2014456號)的同意。現將本基金之**增A和浦銀增B的基金份額終止上市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浦*安盛增利分級債券A:場內簡稱「**增A」,交易代碼:150062
浦*安盛增利分級債券B:場內簡稱「浦銀增B」,交易代碼:150063
終止上市日:2014年12月15日
份額折算基準日:2014年12月15日
二、基金份額終止上市有關事項說明
1、份額轉換方式
投資者認購或通過上市交易購買並持有到期的每一份**增A和浦銀增B基金份額,在本基金封閉期屆滿後,將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資產及收益的計算規則分別計算**增A和浦銀增B封閉期末凈值,並以各自的份額凈值為基礎,按照基金合同約定折算為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的份額。無論基金份額持有人單獨持有或同時持有**增A和浦銀增B份額,均無需支付轉換基金份額的費用。
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場外**增A、浦銀增B基金份額將轉換為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場外份額,仍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本基金轉換前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場內**增A、浦銀增B基金份額將轉換為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場內份額,仍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
2、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
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將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基金名稱變更為「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3、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購和贖回
本基金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基金管理人將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基金的上市交易。並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在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之日起不超過90天開始辦理浦*安盛穩健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的申購、贖回業務。屆時基金管理人將在開始辦理申購、贖回業務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公告。
特此公告。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9日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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